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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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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适应我国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养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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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老年养护院、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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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养老设施建筑应以人为本,以尊重和关爱老年人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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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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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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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养老设施 elderly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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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老年养护院 nursing home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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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养老院 home for the a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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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day care c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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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养护单元 nursing unit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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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亲情居室 living room for 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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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自理老人 self-helping a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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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介助老人 device-helping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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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介护老人 under nursing a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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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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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各类型养老设施建筑的服务对象及基本服务配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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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养老设施建筑可按其配置的床位数量进行分级,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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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对于为居家养老者提供社区关助服务的社区老年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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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养老设施建筑基地应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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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养老设施建筑宜为低层或多层,且独立设置。小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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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养老设施建筑中老年人用房的主要房间的采光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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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年人的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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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养老设施建筑的地面应采用不易碎裂、耐磨、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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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养老设施建筑应进行色彩与标识设计,且色彩柔和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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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养老设施建筑中老年人用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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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 养老设施建筑及其场地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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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 养老设施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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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 平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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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养老设施建筑总平面应根据养老设施的不同类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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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老年人居住用房和主要公共活动用房应布置在日照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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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养老设施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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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总平面内的道路宜实行人车分流,除满足消防、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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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总平面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在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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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除老年养护院外,其他养老设施建筑的总平面内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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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总平面布置应进行场地景观环境和园林绿化设计。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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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总平面内设置观赏水景的水池水深不宜大于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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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老年人集中的室外活动场地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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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总平面内应设置专用的晒衣场地。当地面布置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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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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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用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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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养老设施建筑应设置老年人用房和管理服务用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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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养老设施建筑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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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的老年人生活用房中的居住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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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生活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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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老年人卧室、起居室、休息室和亲情居室不应设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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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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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老年养护院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应大于6床;养老院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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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失智老年人用房的外窗可开启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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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老年养护院和养老院的老年人居住用房宜设置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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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老年人自用卫生间的设置应与居住用房相邻,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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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老年人公用厨房应具备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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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老年人公共餐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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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老年人公用卫生间应与老年人经常使用的公共活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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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老年人专用浴室、公用沐浴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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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老年养护院和养老院的每个养护单元均应设护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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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 养老设施建筑内宜每层设置或集中设置污物间,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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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理发室、商店及银行、邮电、保险代理等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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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医疗保健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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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医疗用房中的医务室、观察室、治疗室、检验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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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保健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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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公共活动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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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公共活动用房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与自然通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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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活动室的位置应避免对老年人卧室产生干扰,平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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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多功能厅宜设置在建筑首层,室内地面应平整并设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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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严寒、寒冷地区的养老设施建筑宜设置阳光厅。多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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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管理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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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入住登记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附近,并应设置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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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老年养护院和养老院的总值班室宜靠近建筑主要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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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厨房应有供餐车停放及消毒的空间,并应避免噪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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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职工用房应考虑工作人员休息、洗浴、更衣、就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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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洗衣房平面布置应洁、污分区,并应满足洗衣、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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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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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建筑物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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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养老设施建筑供老年人使用的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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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养老设施建筑出入口至机动车道路之间应留有缓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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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养老设施建筑的出入口、入口门厅、平台、台阶、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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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竖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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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供老年人使用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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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普通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门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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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水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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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老年人经过的过厅、走廊、房间等不应设门槛,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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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养老设施建筑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80m。固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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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老年人居住用房门的开启净宽应不小于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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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过厅、电梯厅、走廊等宜设置休憩设施,并应留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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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安全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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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老年人经过及使用的公共空间应沿墙安装安全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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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养老设施建筑室内公共通道的墙(柱)面阳角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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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养老设施建筑主要出入口附近和门厅内,应设置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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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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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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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给水与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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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养老设施建筑宜供应热水,并宜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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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养老设施建筑应选用节水型低噪声的卫生洁具和给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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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养老设施建筑自用卫生间、公用卫生间、公用沐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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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养老设施建筑的公用卫生间宜采用光电感应式、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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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供暖与通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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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养老设施建筑应设集中供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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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养老设施建筑集中供暖系统宜采用不高于95℃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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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养老设施建筑应根据地区的气候条件,在含沐浴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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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养老设施建筑有关房间的室内冬季供暖计算温度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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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养老设施建筑内的公用厨房、自用与公用卫生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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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严寒、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的公用厨房,应设置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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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严寒、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的养老设施建筑内,宜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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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 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高于25℃地区的养老设施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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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 养老设施建筑内的空调系统应设置分室温度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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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 养老设施建筑内的水泵和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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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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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养老设施建筑居住用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宜设置备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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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养老设施建筑居住、活动及辅助空间照度值应符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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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养老设施建筑居住用房至卫生间的走道墙面距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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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养老设施建筑照明控制开关宜选用宽板翘板开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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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养老设施建筑出入口雨篷底或门口两侧应设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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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养老设施建筑走道、楼梯间及电梯厅的照明,均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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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养老设施建筑的供电电源应安全可靠,宜采用专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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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养老院宜每间(套)设电能计量表,并宜单设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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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养老设施建筑的电源插座距地高度低于1.8m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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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0 养老设施建筑的居住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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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 养老设施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居住用房及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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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2 养老设施建筑以及室外活动场所(地)应设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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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3 安全防护 1 养老设施建筑应做总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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