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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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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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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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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与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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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安全帽safety helmet 对人头部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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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帽壳shell 安全帽外表面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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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帽舌peak 帽亮前部伸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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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帽沿brlm 在帽壳上,除帽舌以外帽壳周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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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顶筋top relntorcement 用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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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帽衬barness 帽壳内部部件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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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帽箍beadband 绕头咽起固定作用的带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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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吸汗带sweatband 附加在帽箍上的吸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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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缓冲垫inner cushion 设置在帽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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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衬带liner strip 与头顶直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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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下颏带chins trap 系在下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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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锁紧卡lock 调节与固定系带有效长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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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水平同距horizontal d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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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垂直间距 vertical dista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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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佩戴高度wearing height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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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头模beadform 测试安全帽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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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通气孔 vent 设置在帽壳上的通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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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附件accessories 附加予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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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联接 joint 帽壳与帽衬之间联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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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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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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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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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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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系带应采用软质纺织物,宽度不小于10 m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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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人体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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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材料耐老化性能应不低于产品标识明示的日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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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当安全帽配有附件时,应保证安全帽正常佩戴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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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质量:普通安全帽不超过430 gi防寒安全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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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帽壳内部尺寸:长:195 mm~25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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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帽舌:10 mm~7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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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帽沿:≤7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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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佩戴高度:按照GB/T 281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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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 垂直间距。按照GB/T 281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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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水平间距:5 mm ~ 2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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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 突出物:帽壳内侧与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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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5 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总面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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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基本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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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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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耐穿刺性能 按照GB/T 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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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下颏带的强度 按照GB/T 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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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特殊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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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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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电绝缘性能 按照GB/T 2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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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侧向刚性 按照GB/T 2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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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阻燃性能 按照GB/T 2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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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耐低温性能 按照GB/T 2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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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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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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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检验类别 检验类别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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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出厂检验 生产企业应逐批进行出厂检验。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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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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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有下列情况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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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型式检验样本数量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按照表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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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样本由提出检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从逐批检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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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进货检验 进货单位按批量对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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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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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永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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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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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制造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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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生产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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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产品名称(由生产厂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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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产品的特殊技术性能(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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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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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声明:“为充分发挥保护力,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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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声明:“安全帽在经受严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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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声明:“除非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否则对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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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是否可以改装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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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是否可以在外表面涂敷油漆、溶剂、不于胶贴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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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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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为合格品的声明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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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适用和不适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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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适用头围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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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 安全帽的报废判别条件和保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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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调整,装配、使用、清洁、消毒、维护、保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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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使用的附件和备件(如果有)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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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安全帽的适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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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本附录规定了安全帽的适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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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普通安全帽 普通安全帽适用于大部分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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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含特殊性能的安全帽 有特殊性能的安全帽可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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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其他可能存在的特殊性能 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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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安全帽上的通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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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本附录规定了安全帽上通气孔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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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当工作人员佩戴安全帽后,应充分考虑由于散热不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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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通气孔的设置应使空气尽可能对流,推荐的力.法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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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帽衬同帽壳或缓冲垫之间应保留一定的空间,使空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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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如果安全帽上设置通气孔,通气孔总面积为15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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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可以提供关闭通气孔的措施,如果提供这类措施,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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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4.1.11、4.1.12、4.2、4.3、6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了ISO 3873:1987《工业用安全帽》、EN 397:1995《工业安全帽技术规范》、JIS T8131:2000《工业安全帽》和ANSI Z 89.1-2003《安全帽》。
本标准是对GB 2811-1989《安全帽》的修订。
本标准进行了以下修订:
--增加了对下颏带的要求;
--增加了对检验的详细要求;
--增加了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冲击和穿刺测试要求;
--增加了穿刺性能测试预处理条件的要求;
--增加了检验项目的分类;
--增加了进货检验的规定;
--在标识章节中增加了产品说明;
--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修改了对安全帽的定义;
--修改了对安全帽透气孔的要求;
--修改了垂直间距的要求;
--修改了防寒安全帽的重量要求;
--剔除了原附录A试验用头模;
--剔除了颜色、分类、结构形式的要求以及采购、监督和管理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 2811-1989《安全帽》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无锡梅思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慧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力达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文芬、肖义庆、臧兰兰、邓保举、袁人熙、项树乔、张东伟、姚海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