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规范水泥工厂节能设计,做到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造水泥工厂的节能设计。
-
1.0.3 设备选型应采用节能型或节水型产品。
-
1.0.4 水泥工厂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
-
2 总图与建筑节能
-
2.1 总 图
-
2.1.1 总图布置应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地
-
2.1.2 水泥熟料生产线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位于
-
-
2.2 建 筑
-
2.2.1 水泥工厂的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功能特征和节能要
-
2.2.2 非采暖地区水泥工厂的C类和D类建筑,外窗开启面
-
2.2.3 严寒地区的C类建筑,应设置门斗或采取防止冷空气
-
2.2.4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C类和D类建筑外窗可按表2.2
-
2.2.5 A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
2.2.6 B类建筑应根据所在气候、区域,分别按现行行业标
-
2.2.7 C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
2.2.8 D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
2.2.9 水泥工厂各类建筑的外墙均不宜采用透明的玻璃幕墙。
-
-
-
3 工艺节能
-
3.1 一般规定
-
3.1.1 生产线采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清水
-
3.1.2 生产线应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节能设备。原料粉磨
-
3.1.3 主要生产车间内应按输送物料距离与管道长度较短以
-
-
3.2 主要能耗指标
-
3.2.1 在未协同处置废弃物时,新建、扩建水泥工厂生产线
-
3.2.2 能效考核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
-
3.2.3 新建、扩建水泥生产线主要生产工段电耗设计指标应
-
-
3.3 熟料烧成系统
-
3.3.1 在不协同处置废弃物及没有旁路放风的情况下,熟料
-
3.3.2 熟料烧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3.3 热风管路的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
-
3.3.4 水泥工厂设计宜采用工业废物、生活垃圾或污泥替代
-
-
3.4 破碎与粉磨系统
-
3.4.1 石灰石破碎宜采用单段破碎系统。
-
3.4.2 原料粉磨应根据原料条件采用辊式磨系统或辊压机终
-
3.4.3 水泥粉磨系统应采用带辊压机的粉磨系统或辊式磨粉
-
-
3.5 余热利用系统
-
3.5.1 新建、扩建水泥工厂除使用电石渣、白垩等高水分原
-
3.5.2 余热发电系统不应影响水泥生产线正常生产,不应增
-
3.5.3 烧成系统不具备余热发电条件时,烧成系统的废气余
-
-
3.6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系统
-
3.6.1 废弃物预处理系统的热源宜采用生产废热。
-
3.6.2 废弃物衍生燃料输送系统宜设置在烧成系统附近。
-
3.6.3 废弃物入窑、入磨系统应设置计量装置,计量精度等
-
-
3.7 其 他
-
3.7.1 主要生产工艺风机风量应按系统特性和漏风系数进行
-
3.7.2 生料入库、生料入窑、水泥入库等提升输送应采用机
-
3.7.3 水分大的物料宜采用堆棚储存、自然风干。
-
3.7.4 水泥混合材不宜采用专用的烘干系统,当需要设置专
-
-
-
4 电力系统节能
-
4.1 供配电系统
-
4.1.1 水泥生产线宜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中压宜
-
4.1.2 变电所或配电站的位置应设置在负荷中心附近,并应
-
4.1.3 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导线截面应按经济电流密
-
4.1.4 变压器的容量、台数、负荷率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
-
4.1.5 无功补偿宜采用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集中补
-
4.1.6 供配电系统中应采取有效方式抑制谐波,谐波限值应
-
-
4.2 电气设备
-
4.2.1 新建和改建工程设计中,高低压电动机、变压器、电
-
4.2.2 有调速要求的交流电动机驱动装置应采用变频调速装
-
4.2.3 当长距离胶带输送机头尾部有较大高度差时,应对输
-
-
4.3 照 明
-
4.3.1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4.3.2 新建和改建工程设计中,照明光源、灯具等设备均应
-
4.3.3 厂区的照明设计应根据工作场所的条件,采用不同种
-
4.3.4 厂区道路照明应设置节能自控装置。
-
4.3.5 条件许可的场合,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
-
-
-
5 矿山工程节能
-
5.1 矿山开采与运输
-
5.1.1 矿山开采工作面宜垂直于矿体走向布置,并应顺矿体
-
5.1.2 矿山开采应采用中深孔爆破法,爆破大块率应控制在
-
5.1.3 比高超过150m的大、中型山坡矿床,工程地质条
-
5.1.4 石灰石破碎车间宜靠近采矿场。
-
5.1.5 分区范围开采年限超过10年的矿山,应采用分期开
-
5.1.6 超过破碎机入料口尺寸的矿石,二次破碎应采用机械
-
5.1.7 矿山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
-
-
5.2 穿孔、采装和运输设备
-
5.2.1 大型矿山应采用自带空压机的穿孔设备;中型矿山应
-
5.2.2 当矿石平均运输距离小于200m时,宜采用轮式装
-
5.2.3 矿用自卸汽车和挖掘机的车铲比,应根据矿石生产规
-
-
-
6 辅助设施节能
-
6.1 给 水
-
6.1.1 水泥工厂热水给水系统在选择热源时,宜利用工业余
-
6.1.2 设计中采用的节水型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
-
6.1.3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计量。外购水
-
-
6.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6.2.1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
6.2.2 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暖地区
-
6.2.3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
-
7 能源计量
-
7.0.1 水泥工厂设计中,能源计量装置的设置应达到三级计
-
7.0.2 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满足各子系统单独计量的要求。
-
7.0.3 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具备自动记录和集中、统计功
-
7.0.4 生产线的水、蒸汽、压缩空气等动力介质宜设置全厂
-
7.0.5 原料配料秤、入窑生料喂料秤及喂煤秤的计量精度,
-
7.0.6 水泥工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行业能源管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