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则

    • 1.0.1 为在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

    • 1.0.2 本规程适用于软土地区的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岩土工程

    • 1.0.3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应做到体现软土地区的特点

    • 1.0.4 对于重要的建筑物和有特殊要求的软土地基或对环境

    • 1.0.5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1.1 软土 soft clay     天然孔隙比大

      • 2.1.2 薄壁取土器 thin wall sampler

      • 2.1.3 灵敏度 sensitivity     原状黏

      • 2.1.4 流变性 rheological propert

      • 2.1.5 触变性 thixotropy     黏性土受

      • 2.1.6 压缩层 compressed layer   

      • 2.1.7 软土震陷 soft clay earthqua

      • 2.1.8 地面沉降 ground subsidence,

      • 2.1.9 负摩阻力 negative skin fric

      • 2.1.10 抗浮设防水位 water level for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按工程性质结合自然地质地理环境,可将我国划分为

      • 3.1.2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可划分为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

      • 3.1.3 对大型厂址、重点工程,宜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

    • 3.2 勘察等级

      • 3.2.1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的勘察等级可按工程重要性等级、

      • 3.2.2 工程重要性等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

      • 3.2.3 软土场地和地基的复杂程度应根据下列规定划分为复

      • 3.2.4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和地基的复杂程度,软土

    • 3.3 可行性研究勘察

      • 3.3.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选场址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

      • 3.3.2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进行下列工作:     1

    • 3.4 初步勘察

      • 3.4.1 初步勘察阶段,应对场地内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

      • 3.4.2 初步勘察应在搜集分析已有资料或进行工程地质调查

      • 3.4.3 初步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 建筑场

      • 3.4.4 初步勘察阶段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初步

      • 3.4.5 初步勘察的勘探点、线、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3.4.6 初步勘察的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3.4.6的

      • 3.4.7 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结果特点和荷载条件

      • 3.4.8 初步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时应符合下列规

      • 3.4.9 初步勘察的水文地质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3.5 详细勘察

      • 3.5.1 详细勘察阶段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

      • 3.5.2 详细勘察前应搜集下列资料:     1 附有坐

      • 3.5.3 详细勘察阶段,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下列工作

      • 3.5.4 在详细勘察阶段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时,应符

      • 3.5.5 软土地区勘察宜采用钻探取样与静力触探结合的方法

      • 3.5.6 软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宜采用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方法

      • 3.5.7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和场地地基的复杂程度,软土的

    • 3.6 施工勘察

      • 3.6.1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施工勘察:     

  • 4 测绘调查、勘探和测试

    • 4.1 一般规定

      • 4.1.1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内容应根据勘察阶段和地形、

      • 4.1.2 钻探、取样、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的适用范围、仪器

      • 4.1.3 软土地区应加强原位测试工作。原位测试手段应根据

      • 4.1.4 原位测试应与钻探、取样、室内试验结合使用,成果

    • 4.2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 4.2.1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 4.2.2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范围,应包括拟建场地及其附

      • 4.2.3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比例尺宜符合下列规定:  

      • 4.2.4 对于建筑地段地质界线的测绘精度,在图上的不应超

      • 4.2.5 测绘与调查的成果资料宜包括实际材料图、综合工程

    • 4.3 钻探和取样

      • 4.3.1 钻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黏性土中应

      • 4.3.2 钻探编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记录应按

      • 4.3.3 采取软土试样的质量以及所使用取土器,应根据工程

      • 4.3.4 在钻孔中采取Ⅰ~Ⅱ级土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4.3.5 土试样封装、运输、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 4.3.6 土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备试

    • 4.4 室内试验

      • 4.4.1 室内试验宜包括土的物理性质、力学性质指标测试和

      • 4.4.2 对于一级建筑物,土粒相对密度应采用比重瓶法实测

      • 4.4.3 液限试验宜采用圆锥仪方法,工程需要时也可采用碟

      • 4.4.4 土的含水量与密度试验应采用环刀法同时测定,且试

      • 4.4.5 土的渗透试验应同时测定土的垂直向和水平向渗透系

      • 4.4.6 水、土的化学分析应主要测定pH值、氯化物、硫酸

      • 4.4.7 对于软土常规固结试验,第一级压力应根据土的有效

      • 4.4.8 固结系数应包括垂直向固结系数(Cv)和水平向固

      • 4.4.9 当采用压缩模量进行沉降计算时,试验成果可用空隙

      • 4.4.10 当考虑土的应力历史进行沉降计算时,试验成果应

      • 4.4.11 当需要计算厚层高压缩性软土的次固结沉降及其历

      • 4.4.12 对一级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采用三轴剪切

      • 4.4.13 直接剪切试验的试验方法,应根据荷载类型、加荷

      • 4.4.14 软土的静弹性模量可在应力控制式三轴压缩仪上在

      • 4.4.15 软土的动力特性试验,施加荷载的波形、频率、振

      • 4.4.16 对于土的泊松比(μ),对一级建筑物应通过试验

      • 4.4.17 软土的结构性分类宜采用现场十字板剪切试验,也

      • 4.4.18 有机质含量可采用灼失量试验确定,且当有机质含

    • 4.5 原位测试

      • 4.5.1 原位测试的试验项目、测定参数、主要试验目的可按

      • 4.5.2 采用静力触探方法评价土的强度和变形指标时,应结

      • 4.5.3 软土的抗剪强度可采取十字板剪切试验测定。对重荷

      • 4.5.4 旁压试验宜采用自钻式旁压仪,并应根据仪器设备和

      • 4.5.5 用载荷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时,承压板面积不宜小于

      • 4.5.6 根据扁铲侧胀试验指标并结合地区经验,可判别土的

      • 4.5.7 标准贯入试验可用于评价土的均匀性和定性划分不同

      • 4.5.8 场地土的动力参数可采用弹性波速单孔法测试,测点

    • 4.6 监测

      • 4.6.1 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和使用期进行沉降监测:  

      • 4.6.2 遇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地下水监测:     1

      • 4.6.3 地下水监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 5 地下水

    • 5.0.1 在软土地区进行地下水勘察,应通过调查和现场勘察

    • 5.0.2 软土地区地下水勘察,除应符合一般地区的勘察要求

    • 5.0.3 已有地区经验或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且有常年地

    • 5.0.4 对于需要采取水试样的含水层,同一场地应至少采取

    • 5.0.5 现场勘察时,应测量地下水位,水位测量孔的数量应

    • 5.0.6 多层地下水测量时,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

    • 5.0.7 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孔或测压管内直接测量,

    • 5.0.8 含水层渗透系数的测定宜采用现场试验和室内试验综

    • 5.0.9 软土地区地下水作用的评价,除应符合一般地区的要

    • 5.0.10 评价地下水对结构的上浮作用时,宜通过专项研究

  • 6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 6.1 一般规定

      • 6.1.1 软土地区地震效应勘察,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地震

      • 6.1.2 软土地区地震效应勘察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6.2 抗震地段划分与场地类别

      • 6.2.1 对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区的场地进行抗震地段划

      • 6.2.2 对于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区,建筑场地类别划分

    • 6.3 液化与震陷

      • 6.3.1 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区,对饱和砂土和粉土的液

      • 6.3.2 经初步判别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液化判别时,对含泥

      • 6.3.3 对于存在可液化土层的地基,除应按下式计算各孔和

      • 6.3.4 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时,对厚层软土分布区宜判

    • 6.4 地震效应评价

      • 6.4.1 对工程建设场地,应提出工程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

      • 6.4.2 建筑的场地类别,是根据土层的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

      • 6.4.3 评价建筑场地的抗震地段,应提出饱和砂土液化和软

      • 6.4.4 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的工程,应提出设计地震动参数

  • 7 天然地基勘察

    • 7.1 一般规定

      • 7.1.1 天然地基勘察应在确保各地基土层采取的原状土土样

      • 7.1.2 勘探孔的平面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1.3 勘探深度应自基础底面起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7.1.4 浅层勘探可采用小螺纹钻孔或轻便触探法,其勘探点

      • 7.1.5 当场地内存在厚度较大、填筑时间较长的大面积填土

    • 7.2 地基承载力确定

      • 7.2.1 软土的承载力应结合建筑物等级和场地地层条件按变

      • 7.2.2 采用静载荷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应符合下列

      • 7.2.3 采用原位测试成果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宜符合

      • 7.2.4 采用类比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宜在充分比较

      • 7.2.5 当持力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考虑下卧层对地基

      • 7.2.6 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埋置深度大于0.5m时,载

      • 7.2.7 当采用室内土工试验三轴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计算

    • 7.3 地基变形验算

      • 7.3.1 天然地基最终沉降量可采用分层总和法、按现行国家

      • 7.3.2 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

      • 7.3.3 当考虑应力历史对粘性土压缩性的影响时,应提供各

    • 7.4 天然地基的评价

      • 7.4.1 天然地基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天

      • 7.4.2 当地表有硬壳层时,应利用其作为天然地基的持力层。

      • 7.4.3 当建筑物离池塘、河岸、边坡较近时,应判别软土侧

      • 7.4.4 当地基土受力范围内有基岩或硬土层,且表面起伏倾

      • 7.4.5 当地基主要受力层中有薄砂层或软土与砂土层呈互层

      • 7.4.6 天然地基评价时,应评定地下水的变化幅度和承压水

      • 7.4.7 对含有沼气的地基,应评价沼气逸出对地基稳定性和

  • 8 地基处理勘察

    • 8.1 一般规定

      • 8.1.1 在地基处理勘察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

      • 8.1.2 地基处理勘察除应查明软弱土层组成、分布范围和土

      • 8.1.3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法时,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和

      • 8.1.4 软土地基主要处理方法和适用范围可按表8.1.4

    • 8.2 地基处理勘察与评价

      • 8.2.1 换填垫层法的勘察与评价宜包括下列内容:    

      • 8.2.2 预压法的勘察与评价宜包括下列内容:     1

      • 8.2.3 水泥土搅拌法的勘察与评价宜包括下列内容:   

      • 8.2.4 桩土复合地基的勘察与评价宜包括下列内容:   

  • 9 桩基工程勘察

    • 9.1 一般规定

      • 9.1.1 桩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软土

      • 9.1.2 桩基勘探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9.1.3 勘探孔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

      • 9.1.4 桩基工程勘探手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9.1.5 桩基工程勘察除应进行一般物理力学试验外,尚应进

    • 9.2 承载力与变形

      • 9.2.1 单桩承载力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当基础承受

      • 9.2.2 下列桩基应进行变形计算,并应分析变形对建筑物的

      • 9.2.3 下列桩基可不进行变形计算和分析:     1

      • 9.2.4 当工程需要验算建筑物桩基沉降时,宜按现行国家标

    • 9.3 桩基勘察评价

      • 9.3.1 桩基勘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提出

      • 9.3.2 桩端持力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9.3.3 成(沉)桩的分析评价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 基坑工程勘察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软土地区基坑工程勘察宜与地基勘察同步进行。在

      • 10.1.2 基坑工程勘察应进行环境状况的搜集调查,并应包

      • 10.1.3 基坑工程勘察报告除应包括一般工程勘察报告的内

    • 10.2 勘察工作量及参数选用

      • 10.2.1 基坑工程勘察区范围宜达到基坑边线以外2~3倍

      • 10.2.2 基坑工程勘探深度应满足支护结构稳定性验算的要

      • 10.2.3 基坑工程勘察除应分层采取土试样进行试验外,还

      • 10.2.4 当地下水可能与邻近地表水体有水力联系时,宜查

      • 10.2.5 室内试验项目除包括常规试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

    • 10.3 基坑工程评价及地下水控制

      • 10.3.1 软土地区基坑工程岩土工程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3.2 基坑工程应根据地层情况、含水层埋置条件、补给

      • 10.3.3 基坑工程应充分考虑基坑开挖暴露时间造成对土体

      • 10.3.4 当基坑底部有饱和软土时,应提出抗隆起、抗突涌

      • 10.3.5 软土地区基坑工程应建立信息反馈处理程序,加强

  • 11 勘察成果报告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软土地区勘察成果报告应对岩土试验成果进行统计

      • 11.1.2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内容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第1

      • 11.1.3 软土的强度参数指标宜优先选择静力触探试验等原

      • 11.1.4 勘察报告应结合软土地区的特点和主要岩土工程问

    • 11.2 岩土参数的分析和选定

      • 11.2.1 岩土参数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和选定:     

      • 11.2.2 地基土室内试验及原位测试的参数统计应符合下列

      • 11.2.3 地基土室内及原位测试的参数统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 11.2.4 岩土工程特性指标应包括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

      • 11.2.5 静力触探测试参数应提供分层统计值,当土质均匀

      • 11.2.6 十字板剪切强度、标准贯入试验击数、扁铲侧胀试

      • 11.2.7 对于重大的岩土工程问题,可根据工程原型或足尺

    • 11.3 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 11.3.1 软土地区勘察成果报告编写前,应对所依据的搜集

      • 11.3.2 初步勘察报告应满足软土地区初步设计的要求,并

      • 11.3.3 详细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为地基基础

      • 11.3.4 详细勘察报告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

      • 11.3.5 软土地区勘察成果报告宜对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

      • 11.3.6 软土地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图件:    

      • 11.3.7 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地基基础分析评价需要时,

      • 11.3.8 软土地区勘察报告可根据需要附下列附件:   

  • 附录A 中国软土主要分布地区的工程地质区划略图

  • 附录B 中国软土主要分布地区软土的工程地质特征表

  • 附录C 试样质量等级的选择

    • C. 0.1 薄壁取土器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 C. 0.2 软土试验取样的工具和方法可按表C.0.2选择。

    • C.0.3 土样质量应根据被扰动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表C

  • 附录D 土粒相对密度和泊松比的经验值

    • D.0.1 土粒相对密度经验值可按表D.0.1确定。

    • D.0.2 土的泊松比(μ)可按表D.0.2确定。

  • 附录E 单桩竖向承载力的经验公式

    • E.0.1 当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按土的埋深和物理力学性质指

    • E. 0.2 当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按静力触探试验成果估算时

    • E.0.3 对于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和沉管灌注桩,采用标准贯

收藏 相似条文

1.0.1 为在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