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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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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的应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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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细则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普通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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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应遵循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技术可靠、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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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应积极稳妥地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材料、新设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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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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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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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 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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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就地再生利用技术 in-place r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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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就地碎石化再生利用技术 in-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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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多锤头碎石化再生利用技术 multi-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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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共振碎石化再生利用技术 reson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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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就地发裂再生利用技术 in-place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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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板式打裂压稳再生利用技术 plate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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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冲击压裂再生利用技术 impact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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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旧路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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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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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路段,应开展有针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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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旧路面状况调查,应包括旧路基础资料、气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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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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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应收集旧路设计文件、竣工图纸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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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应收集沿线路侧挡墙、桥梁、管涵、地下管线等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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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应收集旧路通车运营期间的养护和路面检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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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应收集路段历史交通量、交通组成及轴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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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应收集路段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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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旧路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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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旧路现状应调查断板率、脱空率、沥青混合料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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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断板率、脱空率的调查和计算应按现行《公路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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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应对调查路段钻芯实测混凝土路面劈裂强度。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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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水泥混凝土面板钻芯劈裂强度可按式(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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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应采用现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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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应调查路基存在CBR值小于5,以及强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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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应采用挖探或钻探等方法实测旧路基含水率,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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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应调查地下水位深度,必要时可采用钻探方法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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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应调查现有交通量、交通组成及轴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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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沿线构造物及施工环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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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应调查沿线上跨构造物情况,实测并记录桩号、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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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应调查沿线桥梁、管涵、地下管线情况,实测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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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应调查挡墙、边沟及沿线其他构造物的位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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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应调查路侧房屋的位置、结构及损坏情况,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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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应调查其他对施工有影响或限制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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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旧路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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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应分析断板率、脱空率、路基含水率等资料,为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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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应分析沥青混合料修补面积、换板情况、基层病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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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应分析面板强度、基层结构类型及交通量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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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应分析气象、水文、地质情况,沿线构造物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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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再生利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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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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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再生利用设计应包括再生利用技术选择、旧路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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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加铺层结构设计应按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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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应按充分利用旧路面强度和材料的原则,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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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应根据旧路状况,分段进行再生利用设计,分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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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对损坏严重路段应进行特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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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应在设计图中详细标注出受施工影响的桥涵结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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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应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进行详细设计,维持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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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再生利用技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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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宜选择就地再生利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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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断板率不小于5%时,不宜采用再生利用技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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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旧路面地下水位深度小于1m或路基含水率超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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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采用多锤头碎石化和就地发裂再生利用技术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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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旧路处置与排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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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对调查确定的路基软弱路段,应采用换填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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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有沥青混凝土罩面或其他柔性材料修补的,应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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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就地再生利用路段,路面板边缘应设置纵向盲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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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应疏通修复旧排水系统,新建排水系统应与旧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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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加铺层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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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加铺层结构设计应根据交通量、气候条件、路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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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净空受限路段宜采取调整加铺层结构组成等方法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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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采用就地碎石化再生利用技术,应在破碎后的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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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应进行破碎施工后的纵、横坡调平设计,宜选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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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采用就地碎石化再生利用技术时,碎石化层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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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加铺层结构设计宜分为预估设计与优化设计两个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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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预估设计阶段,旧路面再生后的顶面当量回弹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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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中、轻交通量,缺少经验时,加铺层厚度可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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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优化设计阶段,应实测再生层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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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就地碎石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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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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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就地碎石化施工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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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遇雨、雪等恶劣天气,不宜进行就地碎石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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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就地碎石化施工前,应通过试验路段确定施工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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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现场施工的交通组织应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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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与振动对环境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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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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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多锤头碎石化施工应采用多锤头破碎机和Z型单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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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多锤头破碎机各锤头应能独立工作,提升高度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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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Z型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的自重不宜小于12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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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共振碎石化施工应采用共振破碎机和单钢轮振动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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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共振破碎机宜采用高频低幅类,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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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的自重不宜小于1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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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施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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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施工前应熟悉工程的设计文件,收集现场资料,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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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应落实仪器、设备,并进行调试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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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应修复和疏通既有排水系统,按设计文件完成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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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应清除旧路面上的沥青混合料修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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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应按旧路处置设计要求完成路基软弱路段的处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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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应核实沿线上跨构造物、房屋、桥梁、管涵、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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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开挖边沟等减轻振动影响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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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应在施工影响区外设置水准控制点,并复测旧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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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试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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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应选取有代表性的路段作为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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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试验路段应按拟采用的工艺进行施工,试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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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应通过试验路段并结合本细则第5.7.1条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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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乳化沥青封层破乳成型后,应实测顶面当量回弹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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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试验路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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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多锤头碎石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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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多锤头碎石化施工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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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破碎施工应按先破碎路面两侧车道,再破碎中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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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施工中应及时清除填缝料、胀缝材料、暴露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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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现的软弱路基,应及时按旧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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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破碎硬路肩时应适当降低外侧锤头高度,减小落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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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破碎路段下有涵洞时,应适当降低锤头高度,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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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基层强度过高或水泥板过厚路段,应适当提高锤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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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破碎后应及时测量顶面高程,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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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乳化沥青封层表面应均匀撒布集料,用量以钢轮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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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共振碎石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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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共振碎石化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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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破碎施工应按先破碎路面两侧车道,再破碎中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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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当距路面两侧边缘50~75cm破碎时,应将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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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水泥板强度过高或过厚路段,应适当提高振动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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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共振碎石化施工其他要求,可按本细则第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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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就地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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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就地碎石化施工后应开挖试坑进行检验,试坑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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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多锤头碎石化施工应按表5.7.2的要求进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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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共振碎石化施工应按表5.7.3的要求进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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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乳化沥青封层破乳稳定后应立即检测顶面当量回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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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就地发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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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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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就地发裂施工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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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宜进行就地发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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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就地发裂施工前,应通过试验路段确定施工参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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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现场施工的交通组织应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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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与振动对环境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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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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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板式打裂压稳施工应采用板式破碎机和重型胶轮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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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板式破碎机的破碎能力应与待破碎水泥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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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重型胶轮压路机自重不应小于2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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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冲击压裂施工设备宜采用四边形或五边形冲击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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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施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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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施工前应熟悉工程的设计文件,收集现场资料,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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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应落实仪器、设备,并进行调试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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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应修复和疏通既有排水系统,按设计文件完成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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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应清除旧路面上的沥青混合料修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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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应按旧路处置设计要求完成路基软弱路段的处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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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应核实沿线上跨构造物、房屋、桥梁、管涵、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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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开挖边沟等减轻振动影响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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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应在施工影响区外设置水准控制点,并复测旧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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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试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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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应选取有代表性的路段作为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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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试验路段应按拟采用的工艺进行施工,试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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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应通过试验路段并结合本细则第6.7.1条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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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就地发裂施工完成后应实测顶面当量回弹模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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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试验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确定标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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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板式打裂压稳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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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板式打裂压稳施工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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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应按行车方向从距路面板边缘20cm处开始逐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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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完成打裂作业后,应采用重型胶轮压路机压稳,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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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打裂压稳施工其他要求,可按本细则第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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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冲击压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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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冲击压裂施工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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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应从路面板边缘处开始向中间冲压,冲击压路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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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四边形冲击压路机冲压遍数宜为7~15遍,五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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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冲击压裂作业时振动强烈,应预留安全间距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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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冲压施工过程中出现“弹簧”现象时,应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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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冲压施工其他要求,可按本细则第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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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就地发裂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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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就地发裂施工应按表6.7.1的要求进行质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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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就地发裂施工后应立即检测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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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集中破碎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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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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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挖除旧路面前,应按设计要求修复或增设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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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现场施工的交通组织应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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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集中破碎时应有防尘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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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后应及时进行后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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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集中破碎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置,并做好防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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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再生集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分级筛分、分级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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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再生集料使用前,应进行相应的配合比设计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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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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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挖除应采用对基层强度和结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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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集中破碎机械应具备两级破碎功能,并配备除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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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筛分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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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再生集料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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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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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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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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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满足《混凝土用再生粗集料》(GB/T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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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其他粒料类基层施工要求可参照现行《公路路面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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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水泥混凝土路面就地再生加铺层参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