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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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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加强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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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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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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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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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建设电子文件 electronic con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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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 electro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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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electronic r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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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建设电子档案 electronic con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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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真实性 authenticity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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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完整性 integrity 电子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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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有效性 utility 电子文件的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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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元数据 metadata 描述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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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在线式归档 on-line 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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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离线式归档 off-line 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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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固化 fixing 为避免电子文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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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迁移 migration 将原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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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 filing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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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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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和建设工程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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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部门应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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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验收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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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测量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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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对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可输出打印型电子文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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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建立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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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和建设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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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与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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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根据建设行业信息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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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子文件的代码标识、格式与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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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电子文件的代码应包括稿本代码和类别代码,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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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各种不同类别电子文件的存储应采用通用格式。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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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各种不同类别电子文件的存储亦可采用国务院建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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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脱机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应采用一次写光盘、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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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设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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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收集积累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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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凡是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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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凡是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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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收集积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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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必须做好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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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建设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工程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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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和办理情况,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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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凡是属于收集积累范围的建设电子文件,收集积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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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建设电子文件在形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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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应定期备份建设电子文件,并应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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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对通用软件产生的建设电子文件,应同时收集其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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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对内容信息是由多个子电子文件或数据链接组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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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与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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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对采用统一套用格式的建设电子文件,在保证能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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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与建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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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收集积累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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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收集积累建设电子文件,均应进行登记,并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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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对已登记的建设电子文件必须进行初步鉴定,并将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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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对经过初步鉴定的建设电子文件应进行著录,并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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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对已收集积累的建设电子文件,应按业务案件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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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对存储的建设电子文件的命名,宜由三位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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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建设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应建立关联,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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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设电子文件的整理、鉴定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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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整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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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建设电子文件的形成单位应做好电子文件的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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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对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或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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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整理应遵循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或建设工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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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同一个保管单元内建设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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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建设电子文件的分类应按照《城建档案分类大纲》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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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建设电子文件的著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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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鉴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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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鉴定工作应贯穿于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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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归档前,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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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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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归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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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定期把经过鉴定合格的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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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归档的建设电子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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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包括在线式归档和离线式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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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的在线式归档可实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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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在实施在线式归档时,应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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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在实施离线式归档时,应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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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检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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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在向本单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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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形成的工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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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在对建设电子档案进行检验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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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汇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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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建设单位应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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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设电子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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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档案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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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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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凡已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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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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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建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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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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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电子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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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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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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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城建档案馆(室)接收建设电子档案时,应按照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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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登记表应一式两份,移交和接收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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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设电子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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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脱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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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建设电子档案的保管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及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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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脱机建设电子档案(载体)应在符合保管条件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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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脱机建设电子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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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建设电子档案在形成单位的保管,应按照本规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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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有效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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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建设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每年对电子档案读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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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对所保存的电子档案载体,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及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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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应根据载体的寿命,定期对磁性载体、光盘载体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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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在采取各种有效存储措施后,原载体必须保留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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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迁 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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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建设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必须在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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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建设电子档案迁移时必须进行数据校验,保证迁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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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建设电子档案迁移时必须进行迁移登记,登记内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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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建设电子档案迁移后,原格式电子档案必须同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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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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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建设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编制各种检索工具,提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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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利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规定。凡利用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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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对具有保密要求的建设电子档案采用联网的方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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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利用时应采取在线利用或使用拷贝件,电子档案的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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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利用者对电子档案的使用应在权限规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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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鉴定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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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建设电子档案的鉴定销毁,应按照国家关于档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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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统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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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建设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及时按年度对建设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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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建设电子文件(档案)案卷(或项目)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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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建设电子文件(档案)文件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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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建设电子文件更改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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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建设电子文件(档案)载体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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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建设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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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建设电子档案转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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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建设电子档案迁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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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 建设电子档案销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