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使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

    • 1.0.3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和给水专业规

    • 1.0.4 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水

    • 1.0.5 给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和土地资源的合理

    • 1.0.6 给水工程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

    • 1.0.7 给水工程中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为 50

    • 1.0.8 给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

    • 1.0.9 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

  • 2 术 语

    • 2.0.1 给水系统 water supply syste

    • 2.0.2 用水量 water consumption 用

    • 2.0.3 居民生活用水 demand in househ

    • 2.0.4 综合生活用水 demand for domas

    • 2.0.5 工业企业用水 demand for indus

    • 2.0.6 浇洒道路用水 street flushing

    • 2.0.7 绿地用水 green belt sprinkl

    • 2.0.8 未预见用水量 unforeseen deman

    • 2.0.9 自用水量 water consumption

    • 2.0.10 管网漏损水量 leakage 水在输配过程中

    • 2.0.11 供水量 supplying water 供水

    • 2.0.12 日变化系数 daily variation

    • 2.0.13 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 2.0.14 最小服务水头 minimum service

    • 2.0.15 取水构筑物 intake structure

    • 2.0.16 管井 deep well,drilled w

    • 2.0.17 大口井 dug well,open well

    • 2.0.18 渗渠 infiltration galler

    • 2.0.19 泉室 spring chamber 集取泉水

    • 2.0.20 反滤层 inverted layer 在大口

    • 2.0.21 岸边式取水构筑物 riverside int

    • 2.0.22 河床式取水构筑物 riverbed inta

    • 2.0.23 取水头部 intake head 河床式取水

    • 2.0.24 前池 suction intank cana

    • 2.0.25 进水流道 inflow runner 为改善

    • 2.0.26 自灌充水 self-priming 水泵启动

    • 2.0.27 水锤压力 surge pressure 管道

    • 2.0.28 水头损失 head loss 水通过管(渠)

    • 2.0.29 输水管(渠)delivery pipe 从水

    • 2.0.30 配水管网 distribution syst

    • 2.0.31 环状管网 loop pipe network

    • 2.0.32 枝状管网 branch system 配水管

    • 2.0.33 转输流量 flow feeding the

    • 2.0.34 支墩 buttress anchorage

    • 2.0.35 管道防腐 corrosion prevent

    • 2.0.36 水处理 water treatment 对水

    • 2.0.37  原水 raw water 由水源地取来进行

    • 2.0.38 预处理 pre-treatment 在混凝、

    • 2.0.39 生物预处理 biological pre-t

    • 2.0.40 预沉 pre-sedimentation 原

    • 2.0.41 预氧化 pre-oxidation 在混凝工

    • 2.0.42 粉末活性炭吸附 powdered activ

    • 2.0.43 混凝剂 coagulant 为使胶体失去稳定

    • 2.0.44 助凝剂 coagulant aid 为改善絮

    • 2.0.45 药剂固定储备量 standby reserv

    • 2.0.46 药剂周转储备量 current reserv

    • 2.0.47 混合 mixing 使投入的药剂迅速均匀地扩

    • 2.0.48 机械混合 mechanical mixing

    • 2.0.49 水力混合 hydraulic mixing

    • 2.0.50 絮凝 flocculation 完成凝聚的胶

    • 2.0.51 隔板絮凝池 spacer flocculat

    • 2.0.52 机械絮凝池 machanical flocc

    • 2.0.53 折板絮凝池 folded-plate flo

    • 2.0.54 栅条(网格)絮凝池 grid floccul

    • 2.0.55 沉淀 sedimentation 利用重力沉

    • 2.0.56 自然沉淀 plain sedimentati

    • 2.0.57 平流沉淀池 horizontal flow

    • 2.0.58 上向流斜管沉淀池 tube settler

    • 2.0.59 侧向流斜板沉淀池 side flow lam

    • 2.0.60 澄清 clarification 通过与高浓

    • 2.0.61 机械搅拌澄清池 accelerator 利用

    • 2.0.62 水力循环澄清池 circulator 利用水

    • 2.0.63 脉冲澄清池 pulsator 处于悬浮状态的

    • 2.0.64 气浮池 floatation tank 运用

    • 2.0.65 气浮溶气罐 dissolved air ve

    • 2.0.66 过滤 filtration 水流通过粒状材料

    • 2.0.67 滤料 filtering media 用以进

    • 2.0.68 初滤水 initial filtrated

    • 2.0.69 滤料有效粒径 (d10)effective

    • 2.0.70 滤料不均匀系数 (K80)uniformit

    • 2.0.71 均匀级配滤料 uniformly grade

    • 2.0.72 滤速 filtration rate 单位过

    • 2.0.73 强制滤速 compulsory filtra

    • 2.0.74 冲洗强度 wash rate 单位时间内单位

    • 2.0.75 膨胀率 percentage of bed-

    • 2.0.76 冲洗周期(过滤周期、滤池工作周期)filte

    • 2.0.77 承托层 graded gravel laye

    • 2.0.78 表面冲洗 surface washing 采

    • 2.0.79 表面扫洗 surface sweep was

    • 2.0.80 普通快滤池 rapid filter 为传统

    • 2.0.81 虹吸滤池 siphon fliter 一种以

    • 2.0.82 无阀滤池 valveless filter

    • 2.0.83 V形滤池 V filter 采用粒径较粗且较

    • 2.0.84 接触氧化除铁 contact-oxidati

    • 2.0.85 混凝沉淀除氟 coagulation sed

    • 2.0.86 活性氧化铝除氟 activated alum

    • 2.0.87 再生 regeneration 离子交换剂或

    • 2.0.88 吸附容量 adsorptioncapacit

    • 2.0.89  电渗析法 electrodialysis(

    • 2.0.90 脱盐率 rate of desalinati

    • 2.0.91 脱氟率 rate of defluorina

    • 2.0.92 反渗透法 reverse osmosis(R

    • 2.0.93 保安过滤 cartridge filtrat

    • 2.0.94 污染指数 fouling index 综合表

    • 2.0.95 液氯消毒法 chlorine disinfe

    • 2.0.96 氯胺消毒法 chloramine disin

    • 2.0.97 二氧化氯消毒法 chlorine dioxi

    • 2.0.98 臭氧消毒法 ozone disinfecti

    • 2.0.99 紫外线消毒法 ultraviolet dis

    • 2.0.100 漏氯(氨)吸收装置 chlorine(am

    • 2.0.101 预臭氧 pre-ozonation 设置在

    • 2.0.102 后臭氧 post-ozonation 设置

    • 2.0.103 臭氧接触池 ozonation conta

    • 2.0.104 臭氧尾气 off-gas ozone 自臭

    • 2.0.105 臭氧尾气消除装置 off-gas ozon

    • 2.0.106 臭氧—生物活性炭处理 ozone-biol

    • 2.0.107 活性炭吸附池 activated carb

    • 2.0.108 空床接触时间 emptybedcontac

    • 2.0.109 空床流速 superficial velo

    • 2.0.110 水质稳定处理 stabilization

    • 2.0.111 饱和指数 saturation index

    • 2.0.112 稳定指数 stability index(

    • 2.0.113 调节池 adjusting tank 用以

    • 2.0.114 排水池 drain tank 用以接纳和调

    • 2.0.115 排泥池 sludge discharge

    • 2.0.116 浮动槽排泥池 sludgetankwith

    • 2.0.117 综合排泥池 combined sludge

    • 2.0.118 原水浊度设计取值 design turbi

    • 2.0.119 超量泥渣 supernumerary sl

    • 2.0.120 干泥量 dry sludge 泥渣中干固体

    • 2.0.121 浓缩 thickening 降低排泥水含水

    • 2.0.122 脱水 dewatering 对浓缩排泥水进

    • 2.0.123 干化场 sludge drying bed

  • 3 给水系统

    • 3.0.1 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地形、水源情况、城镇规

    • 3.0.2 地形高差大的城镇给水系统宜采用分压供水。对于远

    • 3.0.3 当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相对集中,且有合适水源可

    • 3.0.4 当水源地与供水区域有地形高差可以利用时,应对重

    • 3.0.5 当给水系统采用区域供水,向范围较广的多个城镇供

    • 3.0.6 采用多水源供水的给水系统宜考虑在事故时能相互调

    • 3.0.7 城镇给水系统中水量调节构筑物的设置,宜对集中设

    • 3.0.8 生活用水的给水系统,其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的生

    • 3.0.9 当按直接供水的建筑层数确定给水管网水压时,其用

    • 3.0.10 城镇给水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原有给水设施和构筑

  • 4 设计水量

    • 4.0.1 设计供水量由下列各项组成: 1 综合生活用水

    • 4.0.2 水厂设计规模,应按本规范第 4.0.1 条1~

    • 4.0.3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当地国

    • 4.0.4 工业企业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大工业用

    • 4.0.5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 4.0.6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绿化、气候和土

    • 4.0.7 城镇配水管网的漏损水量宜按本规范第 4.0.1

    • 4.0.8 未预见水量应根据水量预测时难以预见因素的程度确

    • 4.0.9 城镇供水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镇性质

  • 5 取 水

    • 5.1 水源选择

      • 5.1.1 水源选择前,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勘察。

      • 5.1.2 水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并

      • 5.1.3 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

      • 5.1.4 用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的年

      • 5.1.5 确定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量等,应取得有关部门同

    • 5.2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 5.2.1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选择,

      • 5.2.2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型式的选择,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

      • 5.2.3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2.4 从补给水源充足、透水性良好且厚度在 40m 以

      • 5.2.5 管井的结构、过滤器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5.2.6 管井井口应加设套管,并填入优质粘土或水泥浆等不

      • 5.2.7 采用管井取水时应设备用井,备用井的数量宜按 1

      • 5.2.8 大口井的深度不宜大于 15m 。其直径应根据设

      • 5.2.9 大口井的进水方式 ( 井底进水、井底井壁同时进

      • 5.2.10 大口井井底反滤层宜设计成凹弧形。反滤层可设

      • 5.2.11 大口井井壁进水孔的反滤层可分两层填充,滤料粒

      • 5.2.12 无砂混凝土大口井适用于中、粗砂及砾石含水层,

      • 5.2.13 大口井应设置下列防止污染水质的措施: 1 人

      • 5.2.14 渗渠的规模和布置,应考虑在检修时仍能满足取水

      • 5.2.15 渗渠中管渠的断面尺寸,应按下列数据计算确定:

      • 5.2.16 水流通过渗渠孔眼的流速,不应大于 0.01m

      • 5.2.17 渗渠外侧应做反滤层,其层数、厚度和滤料粒径的

      • 5.2.18 集取河道表流渗透水的渗渠,应根据进水水质并结

      • 5.2.19 位于河床及河漫滩的渗渠,其反滤层上部应根据河

      • 5.2.20 渗渠的端部、转角和断面变换处应设置检查井。直

      • 5.2.21 检查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宽度宜为1~2m

      • 5.2.22 地面式检查井应安装封闭式井盖,井顶应高出地面

      • 5.2.23 渗渠出水量较大时,集水井宜分成两格,进水管入

      • 5.2.24 集水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容积可按不小于

    • 5.3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 5.3.1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基本要求

      • 5.3.2 在沿海地区的内河水系取水,应避免咸潮影响。当在

      • 5.3.3 从江河取水的大型取水构筑物,当河道及水文条件复

      • 5.3.4 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应根据取水量和水质要求,结合

      • 5.3.5 取水构筑物在河床上的布置及其形状的选择,应考虑

      • 5.3.6 江河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

      • 5.3.7 设计固定式取水构筑物时,应考虑发展的需要。

      • 5.3.8 取水构筑物应根据水源情况,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

      • 5.3.9 岸边式取水泵房进口地坪的设计标高,应分别按下列

      • 5.3.10 位于江河上的取水构筑物最底层进水孔下缘距河床

      • 5.3.11 水库取水构筑物宜分层取水。位于湖泊或水库边的

      • 5.3.12 取水构筑物淹没进水孔上缘在设计最低水位下的深

      • 5.3.13 取水构筑物的取水头部宜分设两个或分成两格。进

      • 5.3.14 取水构筑物进水孔应设置格栅,栅条间净距应根据

      • 5.3.15 进水孔的过栅流速,应根据水中漂浮物数量、有无

      • 5.3.16 当需要清除通过格栅后水中的漂浮物时,在进水间

      • 5.3.17 进水自流管或虹吸管的数量及其管径,应根据最低

      • 5.3.18 进水自流管和虹吸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小于 0.

      • 5.3.19 取水构筑物进水间平台上应设便于操作的闸阀启闭

      • 5.3.20 当水源水位变幅大,水位涨落速度小于 2.0m

      • 5.3.21 活动式取水构筑物的个数,应根据供水规模、联络

      • 5.3.22 活动式取水构筑物的缆车或浮船,应有足够的稳定

      • 5.3.23 缆车式取水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3.24 浮船式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选择在河岸较陡和停

      • 5.3.25 山区浅水河流的取水构筑物可采用低坝式 ( 活

      • 5.3.26  低坝位置应选择在稳定河段上。坝的设置不应影

      • 5.3.27 低坝的坝高应满足取水深度的要求。坝的泄水宽度

      • 5.3.28 底栏栅的位置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纵坡大、水流集

      • 5.3.29 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的栏栅宜组成活动分块形式。

  • 6 泵 房

    • 6.1 一般规定

      • 6.1.1 工作水泵的型号及台数应根据逐时、逐日和逐季水量

      • 6.1.2 水泵的选择应符合节能要求。当供水水量和水压变化

      • 6.1.3 泵房一般宜设 1~2 台备用水泵。 备用水泵型

      • 6.1.4 不得间断供水的泵房,应设两个外部独立电源。如不

      • 6.1.5 要求启动快的大型水泵,宜采用自灌充水。 非自灌

      • 6.1.6 泵房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采暖、通风和排水设

      • 6.1.7 泵房设计宜进行停泵水锤计算,当停泵水锤压力值超

      • 6.1.8 使用潜水泵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1 水泵应常年

      • 6.1.9 参与自动控制的阀门应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压驱动。

      • 6.1.10 地下或半地下式泵房应设排水设施,并有备用。

    • 6.2 水泵吸水条件

      • 6.2.1 水泵吸水井、进水流道及安装高度等应根据泵型、机

      • 6.2.2 非自灌充水水泵应分别设置吸水管。设有 3 台或

      • 6.2.3 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

      • 6.2.4 吸水井布置应满足井内水流顺畅、流速均匀、不产生

      • 6.2.5 水泵安装高度应满足不同工况下必需气蚀余量的要求。

      • 6.2.6 湿式安装的潜水泵最低水位应满足电机干运转的要求

    • 6.3 管道流速

      • 6.3.1 水泵吸水管及出水管的流速,宜采用下列数值: 1

    • 6.4 起重设备

      • 6.4.1 泵房内的起重设备,宜根据水泵或电动机重量按下列

    • 6.5 水泵机组布置

      • 6.5.1 水泵机组的布置应满足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和检

      • 6.5.2 卧式水泵及小叶轮立式水泵机组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

      • 6.5.3 叶轮直径较大的立式水泵机组净距不应小于 1.5

    • 6.6 泵房布置

      • 6.6.1 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1.2m 。

      • 6.6.2 泵房内的架空管道,不得阻碍通道和跨越电气设备。

      • 6.6.3 泵房地面层的净高,除应考虑通风、采光等条件外,

      • 6.6.4 设计装有立式水泵的泵房时,除应符合本节上述条文

      • 6.6.5 管井泵房内应设预润水供给装置。泵房屋盖上应设吊

      • 6.6.6 泵房至少应设一个可以搬运最大尺寸设备的门。

  • 7 输 配 水

    • 7.1 一般规定

      • 7.1.1 输水管(渠)线路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

      • 7.1.2 从水源至净水厂的原水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

      • 7.1.3 输水干管不宜少于两条,当有安全贮水池或其他安全

      • 7.1.4 输水管道系统运行中,应保证在各种设计工况下,管

      • 7.1.5 原水输送宜选用管道或暗渠(隧洞);当采用明渠输

      • 7.1.6 输水管道系统的输水方式可采用重力式、加压式或两

      • 7.1.7 长距离输水工程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1 应深入

      • 7.1.8 城镇配水管网宜设计成环状,当允许间断供水时,可

      • 7.1.9 城镇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

      • 7.1.10 配水管网应按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及设计水压进行

      • 7.1.11 配水管网应进行优化设计,在保证设计水量、水压

      • 7.1.12 压力输水管应考虑水流速度急剧变化时产生的水锤

      • 7.1.13 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 10

    • 7.2 水力计算

      • 7.2.1 管 ( 渠 ) 道总水头损失,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7.2.2  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

      • 7.2.3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  —

    • 7.3 管道布置和敷设

      • 7.3.1 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冰冻情况、外部荷载、管材

      • 7.3.2 城镇给水管道的平面布置和竖向位置,应按现行国家

      • 7.3.3 城镇给水管道与建(构)筑物、铁路以及和其他工程

      • 7.3.4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按本

      • 7.3.5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免穿过毒物污染及腐蚀性地段,

      • 7.3.6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道交叉时,给

      • 7.3.7 给水管道与铁路交叉时,其设计应按铁路行业技术规

      • 7.3.8 管道穿过河道时,可采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方式。

      • 7.3.9 输配水管道的地基、基础、垫层、回填土压实密度等

      • 7.3.10 管道试验压力及水压试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7.4 管渠材料及附属设施

      • 7.4.1 输配水管道材质的选择,应根据管径、内压、外部荷

      • 7.4.2 金属管道应考虑防腐措施。金属管道内防腐宜采用水

      • 7.4.3 输配水管道的管材及金属管道内防腐材料和承插管接

      • 7.4.4 非整体连接管道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转弯处、分叉处、

      • 7.4.5 输水管(渠)道的始点、终点、分叉处以及穿越河道

      • 7.4.6 当输配水管道系统需要进行较大的压力和流量调节时

      • 7.4.7 输水管(渠)道隆起点上应设通气设施,管线竖向布

      • 7.4.8 输水管(渠)道、配水管网低洼处及阀门间管段低处

      • 7.4.9 输水管(渠)需要进入检修处,宜在必要的位置设置

      • 7.4.10 非满流的重力输水管(渠)道,必要时还应设置跌

    • 7.5 调蓄构筑物

      • 7.5.1 净水厂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送水曲

      • 7.5.2 管网供水区域较大,距离净水厂较远,且供水区域有

      • 7.5.3 清水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得少于2个,并能单独工作

      • 7.5.4 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调节水池、水塔,应有保证水

      • 7.5.5 水塔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 8 水厂总体设计

    • 8.0.1 水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

    • 8.0.2 水厂总体布置应结合工程目标和建设条件,在确定的

    • 8.0.3 水厂生产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程

    • 8.0.4 附属生产建筑物(机修间、电修间、仓库等)应结合

    • 8.0.5 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力求位置和

    • 8.0.6 水厂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并应留有适

    • 8.0.7 一、二类城市主要水厂的供电应采用一级负荷。一、

    • 8.0.8 生产构筑物应配置必要的在线水质检测和计量设施,

    • 8.0.9 并联运行的净水构筑物间应配水均匀。构筑物之间宜

    • 8.0.10 水厂的主要生产构(建)筑物之间应通行方便,并

    • 8.0.11 水厂内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地点设置滤料、管配

    • 8.0.12 水厂建筑物的造型宜简洁美观,材料选择适当,并

    • 8.0.13 寒冷地区的净水构筑物宜建在室内或采取加盖措施

    • 8.0.14 水厂生产和附属生产及生活等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

    • 8.0.15 水厂内应设置通向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的道路。

    • 8.0.16 水厂排水宜采用重力流排放,必要时可设排水泵站

    • 8.0.17 水厂排泥水排入河道、沟渠等天然水体时,其悬浮

    • 8.0.18 水厂应设置大门和围墙。围墙高度不宜小于 2.

    • 8.0.19 水厂应进行绿化。

  • 9 水 处 理

    • 9.1 一般规定

      • 9.1.1 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用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

      • 9.1.2 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水厂

      • 9.1.3 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参数必要时应按原水水质最不利

      • 9.1.4 水厂设计时,应考虑任一构筑物或设备进行检修、清

      • 9.1.5 净水构筑物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泥管、排空管、溢流管

      • 9.1.6 当滤池反冲洗水回用时,应尽可能均匀回流,并避免

    • 9.2 预 处 理

      • 9.2.1 原水的含沙量或色度、有机物、致突变前体物等含量

      • 9.2.2 当原水含沙量高时,宜采取预沉措施。在有天然地形

      • 9.2.3 预沉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原水含沙量及其粒径组成、

      • 9.2.4 预沉池的设计数据,应通过原水沉淀试验或参照类似

      • 9.2.5 预沉池一般可按沙峰持续时间内原水日平均含沙量设

      • 9.2.6 预沉池应采用机械排泥。

      • 9.2.7 生活饮用水原水的氨氮、嗅阈值、有机微污染物、藻

      • 9.2.8 人工填料生物预处理池,宜设置曝气装置。

      • 9.2.9 人工填料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为 1~

      • 9.2.10 颗粒填料生物滤池可为下向流或上向流。填料粒径

      • 9.2.11 采用氯预氧化处理工艺时,加氯点和加氯量应合理

      • 9.2.12 采用臭氧预氧化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9.9 节

      • 9.2.13 采用高锰酸钾预氧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9.2.14 原水在短时间内含较高浓度溶解性有机物、具有异

    • 9.3 混凝剂和助凝剂的投配

      • 9.3.1 用于生活饮用水处理的混凝剂或助凝剂产品必须符合

      • 9.3.2 混凝剂和助凝剂品种的选择及其用量,应根据原水混

      • 9.3.3 混凝剂的投配宜采用液体投加方式。 当采用液体投

      • 9.3.4 液体投加混凝剂时,溶解次数应根据混凝剂投加量和

      • 9.3.5 混凝剂投配的溶液浓度,可采用 5%~20% (

      • 9.3.6 石灰应制成石灰乳投加。

      • 9.3.7 投加混凝剂应采用计量泵加注,且应设置计量设备并

      • 9.3.8 与混凝剂和助凝剂接触的池内壁、设备、管道和地坪

      • 9.3.9 加药间应尽量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段。室内必须安置

      • 9.3.10 加药间宜靠近投药点。

      • 9.3.11 加药间的地坪应有排水坡度。

      • 9.3.12 药剂仓库及加药间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计量工具

      • 9.3.13 混凝剂的固定储备量,应按当地供应、运输等条件

      • 9.3.14 计算固体混凝剂和石灰贮藏仓库面积时,其堆放高

    • 9.4 混凝、沉淀和澄清

      • 9.4.1 选择沉淀池或澄清池类型时,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

      • 9.4.2 沉淀池和澄清池的个数或能够单独排空的分格数不宜

      • 9.4.3 设计沉淀池和澄清池时应考虑均匀配水和集水。

      • 9.4.4 沉淀池积泥区和澄清池沉泥浓缩室(斗)的容积,应

      • 9.4.5 当沉淀池和澄清池规模较大或排泥次数较多时,宜采

      • 9.4.6 澄清池絮凝区应设取样装置。

      • 9.4.7 混合设备的设计应根据所采用的混凝剂品种,使药剂

      • 9.4.8 混合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处理水量的变化,可采用机械

      • 9.4.9 絮凝池宜与沉淀池合建。

      • 9.4.10 絮凝池型式的选择和絮凝时间的采用,应根据原水

      • 9.4.11 设计隔板絮凝池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絮凝

      • 9.4.12 设计机械絮凝池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絮凝

      • 9.4.13 设计折板絮凝池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絮凝

      • 9.4.14 设计栅条(网格)絮凝池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 9.4.15 平流沉淀池的沉淀时间,宜为 1.5~3.0h

      • 9.4.16 平流沉淀池的水平流速可采用 10~25mm/

      • 9.4.17 平流沉淀池的有效水深,可采用 3.0~3.5

      • 9.4.18 平流沉淀池宜采用穿孔墙配水和溢流堰集水,溢流

      • 9.4.19 斜管沉淀区液面负荷应按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

      • 9.4.20 斜管设计可采用下列数据:斜管管径为 30~4

      • 9.4.21 斜管沉淀池的清水区保护高度不宜小于 1.0m

      • 9.4.22 侧向流斜板沉淀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9.4.23 机械搅拌澄清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应按相似条件

      • 9.4.24 水在机械搅拌澄清池中的总停留时间,可采用 1

      • 9.4.25 搅拌叶轮提升流量可为进水流量的 3~5 倍,

      • 9.4.26 机械搅拌澄清池是否设置机械刮泥装置,应根据水

      • 9.4.27 水力循环澄清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应按相似条件

      • 9.4.28 水力循环澄清池导流筒(第二絮凝室)的有效高度

      • 9.4.29 水力循环澄清池的回流水量,可为进水流量的 2

      • 9.4.30 水力循环澄清池池底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于

      • 9.4.31 脉冲澄清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应按相似条件下的

      • 9.4.32 脉冲周期可采用 30~40s ,充放时间比为

      • 9.4.33 脉冲澄清池的悬浮层高度和清水区高度,可分别采

      • 9.4.34 脉冲澄清池应采用穿孔管配水,上设人字形稳流板。

      • 9.4.35 虹吸式脉冲澄清池的配水总管,应设排气装置。

      • 9.4.36 气浮池宜用于浑浊度小于 100NTU 及含有

      • 9.4.37 接触室的上升流速,可采用 10~20mm/s

      • 9.4.38 气浮池的单格宽度不宜超过 10m ;池长不宜

      • 9.4.39 溶气罐的压力及回流比,应根据原水气浮试验情况

      • 9.4.40 压力溶气罐的总高度可采用 3.0m ,罐内需

      • 9.4.41 气浮池宜采用刮渣机排渣。刮渣机的行车速度不宜

    • 9.5 过 滤

      • 9.5.1 滤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蚀性能,可采用石英

      • 9.5.2 滤池型式的选择,应根据设计生产能力、运行管理要

      • 9.5.3 滤池的分格数,应根据滤池型式、生产规模、操作运

      • 9.5.4 滤池的单格面积应根据滤池型式、生产规模、操作运

      • 9.5.5 滤料层厚度 (L) 与有效粒径 (d10) 之

      • 9.5.6 除滤池构造和运行时无法设置初滤水排放设施的滤池

      • 9.5.7 滤池应按正常情况下的滤速设计,并以检修情况下的

      • 9.5.8 滤池滤速及滤料组成的选用,应根据进水水质、滤后

      • 9.5.9 当滤池采用大阻力配水系统时,其承托层宜按表 9

      • 9.5.10 三层滤料池的承托层宜按表 9.5.10 采用。

      • 9.5.11 采用滤头配水(气)系统时,承托层可采用粒径

      • 9.5.12 滤池配水、配气系统,应根据滤池型式、冲洗方式

      • 9.5.13 大阻力穿孔管配水系统孔眼总面积与滤池面积之比

      • 9.5.14 大阻力配水系统应按冲洗流量,并根据下列数据通

      • 9.5.15 长柄滤头配气配水系统应按冲洗气量、水量,并根

      • 9.5.16 滤池冲洗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滤料层组成、配水配

      • 9.5.17 单水冲洗滤池的冲洗强度及冲洗时间宜按表 9.

      • 9.5.18  气水冲洗滤池的冲洗强度及冲洗时间,宜按表

      • 9.5.19 单水冲洗滤池的冲洗周期,当为单层细砂级配滤料

      • 9.5.20 滤池应有下列管(渠),其管径(断面)宜根据表

      • 9.5.21 单层、双层滤料滤池冲洗前水头损失宜采用 2.

      • 9.5.22 滤层表面以上的水深,宜采用 1.5~2.0m

      • 9.5.23 单层滤料滤池宜采用大阻力或中阻力配水系统;三

      • 9.5.24 冲洗排水槽的总平面面积,不应大于过滤面积的

      • 9.5.25 滤池冲洗水的供给可采用水泵或高位水箱(塔)。

      • 9.5.26 V形滤池冲洗前水头损失可采用 2.0m 。

      • 9.5.27 滤层表面以上水深不应小于 1.2m 。

      • 9.5.28 V形滤池宜采用长柄滤头配气、配水系统。

      • 9.5.29 V形滤池冲洗水的供应,宜用水泵。水泵的能力应

      • 9.5.30 V形滤池冲洗气源的供应,宜用鼓风机,并设置备

      • 9.5.31 V形滤池两侧进水槽的槽底配水孔口至中央排水槽

      • 9.5.32 V形进水槽断面应按非均匀流满足配水均匀性要求

      • 9.5.33 V形滤池的进水系统应设置进水总渠,每格滤池进

      • 9.5.34 反冲洗空气总管的管底应高于滤池的最高水位。

      • 9.5.35 V形滤池长柄滤头配气配水系统的设计,应采取有

      • 9.5.36 V形滤池的冲洗排水槽顶面宜高出滤料层表面 5

      • 9.5.37 虹吸滤池的最少分格数,应按滤池在低负荷运行时

      • 9.5.38 虹吸滤池冲洗前的水头损失,可采用 1.5m 。

      • 9.5.39 虹吸滤池冲洗水头应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 1.

      • 9.5.40 虹吸进水管和虹吸排水管的断面积宜根据下列流速

      • 9.5.41 无阀滤池的分格数,宜采用 2~3 格。

      • 9.5.42 每格无阀滤池应设单独的进水系统,进水系统应有

      • 9.5.43 无阀滤池冲洗前的水头损失,可采用 1.5m 。

      • 9.5.44 过滤室内滤料表面以上的直壁高度,应等于冲洗时

      • 9.5.45 无阀滤池的反冲洗应设有辅助虹吸设施,并设调节

    • 9.6 地下水除铁和除锰

      • 9.6.1 生活饮用水的地下水水源中铁、锰含量超过生活饮用

      • 9.6.2 地下水除铁、除锰工艺流程的选择及构筑物的组成,

      • 9.6.3 地下水除铁宜采用接触氧化法。工艺流程为: 原水

      • 9.6.4 地下水同时含铁、锰时,其工艺流程应根据下列条件

      • 9.6.5 曝气装置应根据原水水质、是否需去除二氧化碳以及

      • 9.6.6 采用跌水装置时,跌水级数可采用 1~3 级,每

      • 9.6.7 采用淋水装置 ( 穿孔管或莲蓬头 ) 时,孔眼

      • 9.6.8 采用喷水装置时,每 10m2 集水池面积上宜装

      • 9.6.9 采用射流曝气装置时,其构造应根据工作水的压力、

      • 9.6.10 采用压缩空气曝气时,每立方米水的需气量 (

      • 9.6.11 采用板条式曝气塔时,板条层数可为 4~6 层

      • 9.6.12 采用接触式曝气塔时,填料层层数可为 1~3

      • 9.6.13 淋水装置、喷水装置、板条式曝气塔和接触式曝气

      • 9.6.14 采用叶轮表面曝气装置时,曝气池容积可按 20

      • 9.6.15 当跌水、淋水、喷水、板条式曝气塔、接触式曝气

      • 9.6.16 除铁、除锰滤池的滤料宜采用天然锰砂或石英砂等。

      • 9.6.17 除铁、除锰滤池滤料的粒径:石英砂宜为 dmi

      • 9.6.18 除铁、除锰滤池宜采用大阻力配水系统,其承托层

      • 9.6.19 除铁、除锰滤池的冲洗强度和冲洗时间可按表 9

    • 9.7 除 氟

      • 9.7.1 当原水氟化物含量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

      • 9.7.2 饮用水除氟可采用混凝沉淀法、活性氧化铝吸附法、

      • 9.7.3 除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泥渣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 9.7.4 混凝沉淀法适用于含氟量小于 4mg/L 的原水

      • 9.7.5 药剂投加量 ( 以 A13+计 ) 应通过试验

      • 9.7.6 工艺流程宜选用:原水一混合一絮凝一沉淀一过滤。

      • 9.7.7 混合、絮凝和过滤的设计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章节

      • 9.7.8 沉淀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宜为 4h 。

      • 9.7.9 活性氧化铝的粒径应小于 2.5mm ,宜为 0

      • 9.7.10 原水接触滤料之前,宜投加硫酸、盐酸、醋酸等酸

      • 9.7.11 吸附滤池的滤速和运行方式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 9.7.12 滤池滤料厚度可按下列规定选用: 1 当原水含

      • 9.7.13 滤池滤料再生处理的再生液宜采用氢氧化钠溶液,

      • 9.7.14 采用氢氧化钠再生时,再生过程可采用反冲一再生

      • 9.7.15 电渗析器应根据原水水质及出水水质要求和氟离子

      • 9.7.16 倒极器操作可采用手动或气动、电动、机械等自动

      • 9.7.17 电极可采用高纯石墨电极、钛涂钌电极。严禁采用

      • 9.7.18 电渗析淡水、浓水、极水流量按下列要求设计:

      • 9.7.19 进入电渗析器的水压不应大于 0.3MPa 。

      • 9.7.20 电渗析主机酸洗周期可根据原水硬度、含盐量确定

      • 9.7.21 用于除氟的反渗透装置由保安过滤器、高压泵、反

      • 9.7.22 进入反渗透装置的原水污染指数 (FI) 应小

      • 9.7.23 反渗透装置设计时,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

    • 9.8 消 毒

      • 9.8.1 生活饮用水必须消毒。

      • 9.8.2 消毒剂和消毒方法的选择应依据原水水质、出水水质

      • 9.8.3 消毒剂投加点应根据原水水质、工艺流程和消毒方法

      • 9.8.4 消毒剂的设计投加量宜通过试验或根据相似条件水厂

      • 9.8.5 消毒剂与水要充分混合接触。接触时间应根据消毒剂

      • 9.8.6 各种消毒方法采用的消毒剂以及消毒系统的设计应符

      • 9.8.7 氯消毒宜采用液氯、漂白粉、漂白精、次氯酸钠消毒

      • 9.8.8 当采用氯胺消毒时,氯与氨的投加比例应通过试验确

      • 9.8.9 水与氯应充分混合,其有效接触时间不应小于 30

      • 9.8.10 净水厂宜采用全真空加氯系统,氯源切换宜采用自

      • 9.8.11 各类加氯机均应具备指示瞬间投加量的流量仪表和

      • 9.8.12 采用漂白粉(次氯酸钙)消毒时应先制成浓度为

      • 9.8.13 加氨系统的设计可根据净水厂的工艺要求采用压力

      • 9.8.14 加氯间和氯库、加氨间和氨库的布置应设置在净水

      • 9.8.15 氯(氨)库和加氯(氨)间的集中采暖应采用散热

      • 9.8.16 大型净水厂为提高氯瓶的出氯量,应增加在线氯瓶

      • 9.8.17 加氯(氨)间及氯(氨)库的设计应采用下列安全

      • 9.8.18 加氯(氨)间及其仓库应设有每小时换气 8~1

      • 9.8.19 加氯(氨)间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抢救设施和工

      • 9.8.20 真空和压力投加所需的加氯(氨)给水管道应保证

      • 9.8.21 加氯、加氨设备及其管道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备用。

      • 9.8.22 液氯、液氨或漂白粉应分别堆放在单独的仓库内,

      • 9.8.23 二氧化氯宜采用化学法现场制备。 二氧化氯消毒

      • 9.8.24 二氧化氯与水应充分混合,有效接触时间不应少于

      • 9.8.25 制备二氧化氯的原材料氯酸钠、亚氯酸钠和盐酸、

      • 9.8.26 二氧化氯制备、贮备、投加设备及管道、管配件必

      • 9.8.27 二氧化氯消毒系统防毒面具、抢救材料和工具箱的

      • 9.8.28 二氧化氯的原材料库房贮存量可按不大于最大用量

      • 9.8.29 二氧化氯消毒系统的设计应执行相关规范的防毒、

    • 9.9 臭氧净水

      • 9.9.1 臭氧净水设施的设计应包括气源装置、臭氧发生装置

      • 9.9.2 臭氧投加位置应根据净水工艺不同的目的确定: 1

      • 9.9.3 臭氧投加率宜根据待处理水的水质状况并结合试验结

      • 9.9.4 臭氧净水系统中必须设置臭氧尾气消除装置。

      • 9.9.5 所有与臭氧气体或溶解有臭氧的水体接触的材料必须

      • 9.9.6 臭氧发生装置的气源可采用空气或氧气。所供气体的

      • 9.9.7 气源装置的供气量及供气压力应满足臭氧发生装置最

      • 9.9.8 供应空气的气源装置中的主要设备应有备用。

      • 9.9.9 供应氧气的气源装置可采用液氧贮罐或制氧机。

      • 9.9.10 液氧贮罐供氧装置的液氧贮存量应根据场地条件和

      • 9.9.11 制氧机供氧装置应设有备用液氧贮罐,其备用液氧

      • 9.9.12 气源品种及气源装置的型式应根据气源成本、臭氧

      • 9.9.13 供应空气的气源装置应尽可能靠近臭氧发生装置。

      • 9.9.14 供应氧气的气源装置应紧邻臭氧发生装置,其设置

      • 9.9.15 以空气或制氧机为气源的气源装置应设在室内;以

      • 9.9.16 臭氧发生装置应包括臭氧发生器、供电及控制设备

      • 9.9.17 臭氧发生装置的产量应满足最大臭氧加注量的要求

      • 9.9.18 臭氧发生装置应尽可能设置在离臭氧接触池较近的

      • 9.9.19 在设有臭氧发生器的建筑内,其用电设备必须采用

      • 9.9.20 输送臭氧气体的管道直径应满足最大输气量的要求

      • 9.9.21 埋地的臭氧气体输送管道应设置在专用的管沟内,

      • 9.9.22 臭氧接触池的个数或能够单独排空的分格数不宜少

      • 9.9.23 臭氧接触池的接触时间,应根据不同的工艺目的和

      • 9.9.24 臭氧接触池必须全密闭。池顶应设置尾气排放管和

      • 9.9.25 臭氧接触池水流宜采用竖向流,可在池内设置一定

      • 9.9.26 预臭氧接触池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接触时间为

      • 9.9.27 后臭氧接触池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接触池由二

      • 9.9.28 臭氧尾气消除装置应包括尾气输送管、尾气中臭氧

      • 9.9.29 臭氧尾气消除宜采用电加热分解消除、催化剂接触

      • 9.9.30 臭氧尾气消除装置的设计气量应与臭氧发生装置的

      • 9.9.31 电加热臭氧尾气消除装置可设在臭氧接触池池顶,

      • 9.9.32 催化剂接触催化和活性炭吸附的臭氧尾气消除装置

    • 9.10 活性炭吸附

      • 9.10.1 活性炭吸附或臭氧一生物活性炭处理工艺宜用于经

      • 9.10.2 炭吸附池的进水浊度应小于 1 NTU 。

      • 9.10.3 活性炭吸附池的设计参数应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条

      • 9.10.4 活性炭应具有吸附性能好、机械强度高、化学稳定

      • 9.10.5 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处理工艺的活性炭吸附池宜

      • 9.10.6 炭吸附池的钢筋混凝土池壁与炭接触部位应采取防

      • 9.10.7 活性炭吸附池的池型应根据处理规模确定。

      • 9.10.8 过流方式应根据吸附池池型、排水要求等因素确定

      • 9.10.9 炭吸附池个数及单池面积,应根据处理规模和运行

      • 9.10.10 处理水与炭床的空床接触时间宜采用 6~20

      • 9.10.11 活性炭吸附池经常性的冲洗周期宜采用 3~6

      • 9.10.12 炭吸附池宜采用中、小阻力配水(气 )系统。

      • 9.10.13 炭再生周期应根据出水水质是否超过预定目标确

      • 9.10.14 炭吸附池中失效炭的运出和新炭的补充,宜采用

    • 9.11 水质稳定处理

      • 9.11.1 原水与供水的水质稳定处理,宜分别按各自的水质

      • 9.11.2 用于水质稳定处理的药剂,不得产生处理后的水质

  • 10 净水厂排泥水处理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净水厂排泥水处理应包括沉淀池 ( 澄清池 )

      • 10.1.2 净水厂排泥水处理后排入河道、沟渠等天然水体的

      • 10.1.3 净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的规模应按满足全年 75

      • 10.1.4 净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的干泥量可按下列

      • 10.1.5 排泥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经技术经济比较可考

      • 10.1.6 排泥水处理各类构筑物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宜少于

      • 10.1.7 排泥水处理系统的平面位置宜靠近沉淀池,并尽可

      • 10.1.8 当净水厂面积受限制而排泥水处理构筑物需在厂外

    • 10.2 工艺流程

      • 10.2.1 水厂排泥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水厂所处社会环境

      • 10.2.2 调节、浓缩、脱水及泥饼处置各工序的工艺流程选

      • 10.2.3 当水厂排泥水送往厂外处理时,水厂内应设调节工

      • 10.2.4 当沉淀池排泥水平均含固率大于 3%时,经调节

      • 10.2.5 当水厂排泥水送往厂外处理时,其排泥水输送可设

      • 10.2.6 当浓缩池上清液及脱水机滤液回用时,浓缩池上清

    • 10.3 调 节

      • 10.3.1 排泥水处理系统的排水池和排泥池宜采用分建;但

      • 10.3.2  调节池 ( 排水池、排泥池 ) 出流流量应

      • 10.3.3 当调节池对入流流量进行匀质、匀量时,池内应设

      • 10.3.4 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宜采用重力流入调

      • 10.3.5 调节池位置宜靠近沉淀池和滤池。

      • 10.3.6 调节池应设置溢流口,并宜设置放空管。

      • 10.3.7 排水池调节容积应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当

      • 10.3.8 当排水池废水用水泵排出时,排水泵的设置应符合

      • 10.3.9 排泥池调节容积应根据沉淀池排泥方式、排泥水量

      • 10.3.10 当排泥池出流不具备重力流条件时,应分别按下

      • 10.3.11 当调节池采用分建时,排泥池可采用浮动槽排泥

      • 10.3.12 浮动槽排泥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池底

      • 10.3.13 上清液排放应设置上清液集水井和提升泵。 V

      • 10.3.14 排水池和排泥池合建的综合排泥池调节容积宜按

      • 10.3.15 池中宜设扰流设备。

    • 10.4 浓 缩

      • 10.4.1 排泥水浓缩宜采用重力浓缩,当采用气浮浓缩和离

      • 10.4.2 浓缩后泥水的含固率应满足选用脱水机械的进机浓

      • 10.4.3 重力浓缩池宜采用圆形或方形辐流式浓缩池,当占

      • 10.4.4 重力浓缩池面积可按固体通量计算,并按液面负荷

      • 10.4.5 固体通量、液面负荷宜通过沉降浓缩试验,或按相

      • 10.4.6 辐流式浓缩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池边水

      • 10.4.7 当重力浓缩池为间歇进水和间歇出泥时,可采用浮

    • 10.5 脱 水

      • 10.5.1 泥渣脱水宜采用机械脱水,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

      • 10.5.2 脱水机械的选型应根据浓缩后泥水的性质、最终处

      • 10.5.3 脱水机的产率及对进机含固率的要求宜通过试验或

      • 10.5.4 脱水机的台数应根据所处理的干泥量、脱水机的产

      • 10.5.5 脱水机前应设平衡池。池中应设扰流设备。平衡池

      • 10.5.6 泥水在脱水前若进行化学调质,药剂种类及投加量

      • 10.5.7 机械脱水间的布置除考虑脱水机械及附属设备外,

      • 10.5.8 脱水间内泥饼的运输方式及泥饼堆置场的容积,应

      • 10.5.9 脱水机间和泥饼堆置间地面应设排水系统,能完全

      • 10.5.10 机械脱水间应考虑通风和噪声消除设施。

      • 10.5.11 脱水机间宜设置滤液回收井,经调节后,均匀排

      • 10.5.12 输送浓缩泥水的管道应适当设置管道冲洗注水口

      • 10.5.13 脱水机房应尽可能靠近浓缩池。

      • 10.5.14 进入板框压滤机前的含固率不宜小于 2%,脱

      • 10.5.15 板框压滤机宜配置高压滤布清洗系统。

      • 10.5.16 板框压滤机宜解体后吊装,起重量可按板框压滤

      • 10.5.17 滤布的选型宜通过试验确定。

      • 10.5.18 板框压滤机投料泵配置宜遵守下列规定: 1

      • 10.5.19 离心脱水机选型应根据浓缩泥水性状、泥量多少

      • 10.5.20 离心脱水机进机含固率不宜小于 3%,脱水后

      • 10.5.21 离心脱水机的产率、固体回收率与转速、转差率

      • 10.5.22 离心脱水机的转速宜采用无级可调。

      • 10.5.23 离心脱水机应设冲洗设施,分离液排出管宜设空

      • 10.5.24 干化场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A —

      • 10.5.25 干化场的干化周期T、干泥负荷 G 宜根据小

      • 10.5.26 干化场单床面积宜为 500~1000m2,

      • 10.5.27 进泥口的个数及分布应根据单床面积、布泥均匀

      • 10.5.28 干化场排泥深度宜采用 0.5~0.8m ,

      • 10.5.29 干化场宜设人工排水层,人工排水层下设不透水

      • 10.5.30 干化场应在四周设上清液排出装置。当上清液直

    • 10.6 泥饼处置和利用

      • 10.6.1 脱水后的泥饼处置可用作地面填埋或其他有效利用

      • 10.6.2 泥饼处置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相关标准。

      • 10.6.3 当采用填埋方式处置时,渗滤液不得对地下水和地

      • 10.6.4 当填埋场规划在远期有其他用途时,填埋泥饼的性

      • 10.6.5 有条件时,泥饼可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与垃圾

  • 11 检测与控制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给水工程检测与控制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工艺流

      • 11.1.2 自动化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设置应提高给水系统的安

      • 11.1.3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宜兼顾现有、新建及规划要求。

    • 11.2 在线检测

      • 11.2.1 地下水取水时,应检测水源井水位、出水流量及压

      • 11.2.2 地表水取水时,应检测水位、压力、流量,并根据

      • 11.2.3 输水工程的检测项目应视输水距离、输水方式及相

      • 11.2.4 水厂进水应检测水压 ( 水位 ) 、流量、浊

      • 11.2.5 每组沉淀池 ( 澄清池 ) 应检测出水浊度,

      • 11.2.6 每组滤池应检测出水浊度,并视滤池型式及冲洗方

      • 11.2.7 药剂投加系统应根据投加和控制方式确定所需检测

      • 11.2.8 回收水系统应检测水池液位及流量。

      • 11.2.9 清水池应检测水位。

      • 11.2.10 排泥水处理系统应根据系统设计及构筑物布置和

      • 11.2.11 水厂出水应检测流量、压力、浊度、 pH 值

      • 11.2.12 泵站应检测吸水井水位及水泵进、出水压力和电

      • 11.2.13 机电设备应检测参与控制和管理的工作与事故状

      • 11.2.14 配水管网应检测特征点的流量、压力;并可视具

    • 11.3 控 制

      • 11.3.1 地下水取水井群宜采用遥测、遥讯、遥控系统。

      • 11.3.2 水源地取水泵站、输水加压泵站及调流调压设施宜

      • 11.3.3 小型水厂主要生产工艺单元 ( 沉淀池排泥、滤

      • 11.3.4 泵站水泵机组、控制阀门、真空装置宜采用联动、

      • 11.3.5 多水源供水的城市宜设置供水调度系统。

    • 11.4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

      • 11.4.1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应有信息收集、处理、控制、

      • 11.4.2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11.4.3 厂级中控室应就近设置电源箱,供电电源应为双回

      • 11.4.4 厂、站控制室的面积应视其使用功能确定,并考虑

      • 11.4.5 防雷与接地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 附录 A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及建 ( 构 ) 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 B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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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使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满足用户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