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统一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化

    •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除矿山外的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

    • 1.0.3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 2 术 语

    • 2.0.1 逆温层 inversion layer 对流层

    • 2.0.2 化工区 chemical works area

    • 2.0.3 管理服务区 management servic

    • 2.0.4 居住区 residential area 具有

    • 2.0.5 仓储设施 storage facility 化

    • 2.0.6 固体废物堆场 solid waste dump

    • 2.0.7 施工基地 construction base

    • 2.0.8 自备热电站 self-supply heati

    • 2.0.9 集中供热锅炉房 central heating

    • 2.0.10 厂区 plant area 由生产设施或装置

    • 2.0.11 生产区 production area 指为

    • 2.0.12 工艺装置 process units 按工艺

    • 2.0.13 辅助生产设施 auxiliary produ

    • 2.0.14 公用工程设施 public engineer

    • 2.0.15 运输设施 transportation fa

    • 2.0.16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区 administr

    • 2.0.17 罐组 tank group 布置在一个防火堤

    • 2.0.18 罐 tank yard 由两个或多个储罐组集

    • 2.0.19 通道 access 街区间设置的全厂系统性的

    • 2.0.20 街区 block 指用通道分隔成的独立区域。

    • 2.0.21 工厂绿化 green for plant 为

    • 2.0.22 厂区绿地率 greening rate fo

    • 2.0.23 投资强度 investment streng

    • 2.0.24 建筑系数 building coeffici

    • 2.0.25 厂区利用系数 utilization coe

    • 2.0.26 工厂容积率 p1ot ratio for p

  • 3 厂址选择

    • 3.1 一般规定

      • 3.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工业布局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及

      • 3.1.2 厂址选择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业协同对建厂条

      • 3.1.3 厂址选择应充分利用非可耕地和劣地,不宜破坏原有

      • 3.1.4 厂址选择应同时满足交通运输设施、能源和动力设施

      • 3.1.5 厂址宜靠近主要原料和能源供应地、产品主要销售地

      • 3.1.6 厂址应具有方便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临江、河、

      • 3.1.7 厂址应有充足、可靠的水源和电源,且应满足企业发

      • 3.1.8 厂址应位于城镇或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 3.1.9 可能散发有害气体工厂的厂址,应避开易形成逆温层

      • 3.1.10 事故状态泄漏或散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

      • 3.1.11 事故状态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液体工厂的

      • 3.1.12 产生环境噪声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

      • 3.1.13 厂址不应选择在下列地段或地区: 1 地震断层

      • 3.1.14 设置洁净厂房的医药化工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下

    • 3.2 技术要求

      • 3.2.1 厂址应具有建设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于建厂的地形,

      • 3.2.2 厂址的自然地形应有利于工厂布置、厂内运输、场地

      • 3.2.3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 3.2.4 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其防洪标准应按

      • 3.2.5 当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会引起爆炸或导致毒液、毒

      • 3.2.6 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脚处时,应避开受山洪威胁的地

    • 3.3 居 住 区

      • 3.3.1 居住区应充分依托当地城镇的居住设施。

      • 3.3.2 居住区用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镇或工业区的总体

      • 3.3.3 居住区与工厂区及其他设施之间的安全和卫生防护距

      • 3.3.4 居住区宜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和山坡地。在利用山坡

      • 3.3.5 居住区场地防洪标准应按当地城镇防洪标准确定。

      • 3.3.6 居住区宜选择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4 化工区总体布置

    • 4.1 一般规定

      • 4.1.1 化工区总体布置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政策、自然条件、

      • 4.1.2 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化工区总体布置,应符合城镇总体

      • 4.1.3 在工业区内的化工区总体布置,应符合工业区的总体

      • 4.1.4 现有化工区进行改建、扩建时,其总体布置不得妨碍

      • 4.1.5 化工区中的生产、辅助生产、公用工程、交通运输、

      • 4.1.6 设置洁净厂房的医药化工企业应布置在化工区内环境

      • 4.1.7 化工联合企业的总体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

      • 4.1.8 化工区位于机场附近时,其布置应满足机场净空区域

      • 4.1.9 化工区内或附近有气象台站时,化工区总体布置应符

      • 4.1.10 凡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的化工区,在布置中应

      • 4.1.11 化工区内共用设施的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4.1.12 全厂性高架火炬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 4.1.13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其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 4.1.14 化工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出口,应布置在当

      • 4.1.15 污水处理场及受污染消防水收集池,宜位于化工区

    • 4.2 交通运输

      • 4.2.1 化工区的交通运输规划,应根据下列条件进行编制:

      • 4.2.2 化工区交通运输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利用

      • 4.2.3 化工区道路网规划应与当地城镇现有的和规划的道路

      • 4.2.4 化工区道路的布置应有利于化工区土地合理利用和企

      • 4.2.5 化工区内经常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危险品道路的最

      • 4.2.6 靠近现有港口的化工区,在化工区总体布置前应调查

      • 4.2.7 化工区内工业企业铁路接轨站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

      • 4.2.8 当采用管道、索道、带式等运输方式时,应充分利用

      • 4.2.9 厂外管廊带应根据地形、地质、物料起终点的设施布

      • 4.2.10 大宗散装物料采用栈桥带式运输时,其布置应符合

      • 4.2.11 架空索道线路不宜跨越工厂区和居住区,亦不宜多

    • 4.3 公用工程设施

      • 4.3.1 地下水取水点的位置应与化工区总体布置统一规划,

      • 4.3.2 地表水取水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

      • 4.3.3 化工区总变电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

      • 4.3.4 化工区电话站或电话分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4.3.5 热电站及集中供热锅炉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4.3.6 液化石油气站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 4.3.7 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4.4 仓储设施

      • 4.4.1 化工区内的仓库、堆场、储罐区的布置,应满足国家

      • 4.4.2 临江、河、湖、海岸边布置的可燃液体、液化烃的储

      • 4.4.3 化工区内的甲、乙类液体和液化烃等的储罐区,宜布

    • 4.5 居 住 区

      • 4.5.1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和化工区

      • 4.5.2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

      • 4.5.3 居住区应集中布置,宜与邻近企业协作组成集中的居

      • 4.5.4 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化工企

      • 4.5.5 居住区应布置在化工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4.5.6 居住区与工厂区宜布置在铁路的同一侧。当条件困难

      • 4.5.7 当居住区一侧有铁路通过时,居住区至铁路的最小距

      • 4.5. 8 居住区不应布置在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一

      • 4.5.9 居住区大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 4.5.10 居住区宜布置在可能对土体、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工

      • 4.5.11 110kV及以上电压的架空输电线路,不应穿越

    • 4. 6 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 4.6.1 需要独立设置的施工基地(生产、生活)的用地,应

      • 4.6.2 施工生产基地应具备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等的运输条

      • 4.6.3 施工用地宜利用厂区空隙地、堆场和卫生防护带。施

    • 4.7 固体废物堆场

      • 4.7.1 化工区内固体废物堆场的布置应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

      • 4.7.2 凡可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堆存方式应按综合利

      • 4.7.3 固体废物堆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废物

      • 4.7.4 固体废物堆场应远离居住区,并应位于厂区和居住区

  • 5 总平面布置

    • 5.1 一般规定

      • 5.1.1 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布置的基础上,根据工厂的性质

      • 5.1.2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并

      • 5.1.3 总平面布置的预留发展用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1.4 厂区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布置,可分为生产装置区、

      • 5.1.5 街区外形宜为矩形。街区面积应根据生产装置、辅助

      • 5.1. 6 厂区通道宽度应根据下列因素经计算确定: 1

      • 5.1.7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利用场地地形,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5.1.8 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设计

      • 5.1.9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地理位置等,使建

      • 5.1.10 总平面布置应防止或减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

      • 5.1.11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并应

      • 5.1.12 门、山形的半封闭式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5.1.13 运输路线的布置,应使物流顺畅、短捷,并应避免

      • 5.1.14 总平面布置应使建筑群体的平面布置与空间景观相

      • 5.1. 15 厂区建筑系数不应小于30%,厂区利用系数不

    • 5.2 生产设施

      • 5.2.1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

      • 5.2.2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

      • 5.2.3 可能泄漏、散发有毒或腐蚀性气体、粉尘的设施,应

      • 5.2.4 剧毒物品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远离人员集中活动场

      • 5.2.5 要求洁净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

      • 5.2.6 医药化工生产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医

      • 5.2.7 生产装置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置区

      • 5.2.8 全厂性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爆炸

      • 5.2.9 需要大宗原料、燃料的生产设施,宜与其原料、燃料

      • 5.2.10 有防潮、防水雾要求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地势较

    • 5.3 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 5.3.1 总变电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靠近厂

      • 5.3.2 给水净化站及化学水处理设施,宜靠近水源或主要用

      • 5.3.3 循环水冷却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应

      • 5.3.4 燃煤锅炉房的布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

      • 5.3.5 燃油、燃气锅炉房的布置,宜靠近用热集中的设施,

      • 5.3.6 氧(氮)气站的布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

      • 5.3.7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

      • 5.3.8 冷冻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靠近负荷中

      • 5.3.9 乙炔站的布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

      • 5.3.10 煤气站、天然气配气站、液化气配气站宜布置在厂

      • 5.3.11 中央试(化)验室及仪表修理车间的布置,应符合

      • 5.3.12 机修、电修车间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

      • 5.3.13 机车、车辆维修间宜集中布置,应根据机车、车辆

      • 5.3.14 汽车修理车间,可独立设置或与汽车库联合布置,

      • 5.3.15 工厂或装置内高架火炬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5.3.16 污水处理场宜位于厂区边缘或厂区外的单独地段,

      • 5.3.17 受污染消防水收集池,宜布置在邻近污水处理场及

      • 5.3.18 医药化工企业的实验动物饲养、实验设施与生活区

    • 5. 4 仓储设施

      • 5.4.1 原料、燃料、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仓库、堆场及储

      • 5.4.2 散装固体原料、燃料仓库或堆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

      • 5.4.3 可燃液体和液化烃储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5.4.4 酸库及酸桶堆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

      • 5.4.5 液氨储罐、实瓶库及灌装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5.4.6 液氯储罐、实瓶库及灌装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5.4.7 金属钠(钾)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4.8 电石库的布置,宜位于厂区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和地

      • 5.4.9 粉状物料仓库的布置,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 5.4.10 全厂性的公用仓库,应按储存物料的性质分类储存

      • 5.4.11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

      • 5.4.12 厂区内废弃物临时堆场宜布置在厂区边缘,且不影

    • 5.5 运输设施

      • 5.5.1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及汽车装卸场,宜按

      • 5.5.2 铁路槽车洗罐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

      • 5.5.3 机车库应位于机车出入方便的地点,当设有企业车站

      • 5.5.4 轨道衡的布置,宜位于装卸点的进出线路上,应符合

      • 5.5.5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汽车装卸站的布置,应符合现行

      • 5.5.6 汽车库、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

      • 5.5.7 汽车衡的布置,宜位于秤量汽车主要行驶方向的右侧

      • 5.5.8 叉车库和电瓶车库宜靠近用车的库房或装置布置,并

    • 5.6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5.6.1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厂区总用

      • 5.6.2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5.6.3 厂区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 5.6.4 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6.5 厂区围墙可根据工厂性质和所在地区的规划要求设置。

      • 5.6.6 工厂消防站的设置及其规模,应根据企业的规模、火

  • 6 竖向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1.1 竖向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中有关竖向规划和化工

      • 6.1.2 竖向设计应结合场地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 6.1.3 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运输、防洪、排水、管线

      • 6.1.4 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不应受洪水、

      • 6.1.5 竖向布置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场地地形和工程地质、

      • 6.1.6 各类场地设计地面的适宜坡度,宜符合表6.1.6

    • 6.2 设计标高的确定

      • 6.2.1 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便

      • 6.2.2 受江、河、湖、海的洪水或内涝水威胁的场地,其设

      • 6.2.3 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利于排水,并应防止场地受到雨

      • 6.2.4 建筑物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设计标高的高差确定,应

      • 6.2.5 普通货物装卸作业站台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6.2.6 厂内外铁路、道路、排水管沟等连接点标高,应按其

    • 6.3 阶梯式竖向设计

      • 6.3.1 阶梯式竖向设计台阶的划分,应与地形和总平面布置

      • 6.3.2 两相邻台阶之间的连接方式,应根据用地情况、工程

      • 6.3.3 台阶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生产操作

      • 6.3.4 场地挖方、填方边坡的坡度允许值,应根据岩土类别

      • 6.3.5 台阶高度大于或等于1.2m且侧面临空时,应设置

    • 6.4 场地排水

      • 6.4.1 场地应清污分流,并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

      • 6.4.2 场地雨水的排水方式,应根据工厂性质、工程管线、

      • 6.4.3 场地雨水排水设计流量及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

      • 6.4.4 雨水明沟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雨水明沟的

      • 6.4.5 当采用暗管排水时,雨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6.4.6 对不宜设置明沟及暗管的地带,可设置盲沟,其沟底

      • 6.4.7 煤堆场排雨水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煤堆场两

      • 6.4.8 在山坡地带建厂时,应在厂区上方的山坡设置截水沟

    • 6.5 土(石)方工程

      • 6.5.1 在厂区土(石)方填方、挖方工程量平衡计算时,应

      • 6.5.2 场地平整土(石)方量的计算方法,可采用方格网法

      • 6.5.3 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要求及其质量,应符

  • 7 管线综合布置

    • 7.1 一般规定

      • 7.1.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

      • 7.1.2 管线敷设方式,可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地形、生

      • 7.1.3 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生产、

      • 7.1.4 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不应

      • 7.1.5 分期建设的工厂,管线带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管线

      • 7.1.6 山区建厂时,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应避免山洪

      • 7.1.7 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综合布置:

      • 7.1.8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

    • 7.2 地下管线

      • 7.2.1 地下管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管线的

      • 7.2.2 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管

      • 7.2.3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其竖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7.2.4 地下管线(沟)穿越铁路、道路时,管顶或沟盖板顶

      • 7.2.5 地下管线不应敷设在有腐蚀性物料的包装或灌装、堆

      • 7.2.6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热力管道不

      • 7.2.7 地下管线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表7.2.7的

      • 7.2.8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不

    • 7.3 地上管线

      • 7.3.1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建筑物

      • 7.3.2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及毒性介质的管道,

      • 7.3.3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架的净空高

      • 7.3.4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宜符合

      • 7.3.5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用可燃性材料建造的屋顶和生

      • 7.3.6 引入厂区的35kV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应

      • 7.3.7 通信架空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

      • 7.3.8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

  • 8 绿化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1.1 化工企业绿化设计应符合化工区总体布置要求,应与

      • 8.1.2 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化工生产的

      • 8.1.3 工厂绿化,应以绿为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8.1.4 工厂绿化的植物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抗污

      • 8.1. 5 化工企业绿化设计指标应采用厂区绿地率,绿地率

    • 8.2 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 8.2.1 工厂的下列地段应重点进行绿化布置: 1 工厂行

      • 8.2.2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区及工厂主要出入口的绿化

      • 8.2.3 在洁净厂房及对大气有一定洁净度要求的设施周围,

      • 8.2.4 散发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施周围,应种植

      • 8.2.5 散发啤化石油气及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生产、储存

      • 8.2.6 具有可燃、易爆特性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施及火灾

      • 8.2.7 可燃液体、液化烃及可燃气体储罐区的绿化布置及植

      • 8.2.8 散发粉尘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施周围或有防尘要求

      • 8.2.9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车间、生产装置或对防噪声要求

      • 8.2.10 循环水冷却设施周围的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不应

      • 8.2.11 污水处理场周围宜栽植高大的常绿乔木,曝气池周

      • 8.2.12 管廊或管架的两侧,宜种植耐修剪、根系浅的灌木

      • 8.2.13 厂内道路的两侧应布置行道树,主干道两侧可由各

      • 8.2.14 厂内铁路沿线的绿化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8.2.15 挡土墙、护坡及适宜绿化的建构筑物外墙面宜进行

      • 8.2.16 厂区围墙内宜沿周边道路种植行道树或设置绿化带。

      • 8.2. 17 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之间的最小水平

      • 8.2.18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国家

    • 8.3 卫生防护林带

      • 8.3.1 卫生防护林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卫生防

      • 8.3.2 卫生防护林带的树种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

      • 8.3.3 受风沙危害的工厂,应在厂区受风沙侵袭季节的盛行

  • 9 运输设计

    • 9.1 一般规定

      • 9.1.1 化工企业的运输设计,应根据货物性质、流向、年运

      • 9.1.2 运输设计应与化工区总体布置和工厂总平面布置及竖

      • 9.1.3 当工厂运输采用多种方式时,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应衔

      • 9.1.4 厂区运输线路与作业货位布置应相互适应、运转协调

      • 9.1.5 运输设计应合理组织货流和人流,各种运输线路、车

      • 9.1.6 企业各种运输系统的设计,应首先确定其管理体制和

      • 9.1.7 运输、装卸、储存设施应相互配套,并应减少倒运作

      • 9.1.8 运输设施及其维修宜社会化。对于运输量大、作业复

      • 9.1.9 化工企业分期建设时,运输设计应统一规划、近期布

      • 9.1.10 化工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时,车站及线路的布置应在

    • 9.2 企业铁路

      • 9.2.1 化工企业修建铁路,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应与其

      • 9.2.2 工厂货物需铁路运输,但修建铁路工程艰巨、投资过

      • 9.2.3 有大量装卸作业的化工区,可根据需要设置主要为其

      • 9.2.4 采用车辆交接、取送车组较多或取送距离较远的企业

      • 9.2.5 工业企业铁路与路网铁路之间的交接作业方式,应根

      • 9.2.6 企业站股道数量及有效长度,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 9.2.7 企业车站可根据需要设置运转、机务、工务、电力、

      • 9.2.8 厂内铁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生产要

      • 9.2.9 厂内装卸线应与其配套的仓库、堆场、装卸站(栈)

      • 9.2.10 货物装卸线应设在直线上。在困难条件下,可设在

      • 9.2.11 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剧毒品等各种危险货物的铁路

      • 9.2.12 尽头式装卸线末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9.2.13 装卸线设计应按调车和装卸操作人员安全作业,设

      • 9.2.14 装卸作业区咽喉道岔前方的一段线路纵坡,应满足

      • 9.2.15 企业自备或常年租用车辆回厂及待修车辆的存车线

      • 9.2.16 洗罐站所属的各种线路应按洗罐作业要求配置。其

      • 9.2.17 散装货物运输需要设置轨道衡时,轨道衡线应为通

      • 9.2.18 装卸线的道床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

      • 9.2.19 下列线路宜设计为整体道床或暗道床: 1 重质

      • 9.2.20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可燃液体和液化烃以及

      • 9.2.22 厂内所有与铁路运输作业有直接关系的操作岗位,

      • 9.2.23 化工企业铁路为自营体制时,宜自备机车。自备机

      • 9.2.24 自备车辆的停放、整备和维修作业设施,宜合并设

    • 9.3 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 9.3.1 厂内道路布置在符合厂区总平面布置的前提下,尚应

      • 9.3.2 厂内道路横断面类型可分为城市型、公路型和混合型

      • 9.3.3 厂内道路路面等级、面层类型,应根据道路使用要求

      • 9.3.4 厂内道路路面宽度应根据车辆通行、消防和人行需要

      • 9.3.5 厂内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m。厂内道路

      • 9.3.6 厂内道路在乎面转弯处和纵断面变坡处的视距,不应

      • 9.3.7 厂内道路的最大纵坡,应符合表9.3.7的规定。

      • 9.3.8 厂内道路设计应满足基建、检修期间大件设备的运输

      • 9.3.9 厂内消防道路应避免与铁路交叉。当不可避免时,应

      • 9.3.10 生产装置和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根据需要设置

      • 9.3.11 大、中型厂的主、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

      • 9.3.12 厂内道路平面交叉,应设在直线路段,并宜正交。

      • 9.3.13 厂内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处的纵坡不宜大于2%,

      • 9.3.14 厂内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时,应设置道口,并应符

      • 9.3.15 新建厂的道路与铁路线路交叉,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 9.3.16 当人流较大的道路与作业繁忙的铁路线路或车流特

      • 9.3.17 在汽车库、修车库和大宗货物装卸点附近,应设置

      • 9.3.18 厂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

      • 9.3.19 汽车衡可根据货物运输计量的需要,在厂区货运进

      • 9.3.20 化工企业自备汽车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 9.3.21 小货运汽车车辆入库率,在非采暖地区,不宜超过

      • 9.3.22 汽车保养、维修的规模可根据作业车辆的数量及地

    • 9.4 企业码头

      • 9.4.1 化工企业码头位置的选择应符合化工区总体布置,并

      • 9.4.2 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其他危险晶码头应位于邻近城镇

      • 9.4.3 对水体可能有污染的码头,应位于水源地下游,并应

      • 9.4.4 企业的基建码头宜与生产码头相结合。当有大件设备

      • 9.4.5 码头陆域的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运输线路设计,

  • 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10.0.1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

    • 10.0.2 改建、扩建工程的总图运输设计,应结合现有设施

  • 附录A 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 A.1 投资强度

      • A.1.1 投资强度应为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

      • A.1.2 化工企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工业项

    • A.2 建筑系数

      • A.2.1 建筑系数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

      • A.2.2 厂区用地面积应为厂区围墙内用地面积,面积计算应

      • A.2.3 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 A.2.4 露天生产装置用地面积,应按生产装置的界区范围(

      • A.2.5 露天堆场用地面积,应按堆场场地边缘或实际地坪计

      • A.2.6 露天操作场地用地面积,应按操作场场地边缘或实际

    • A.3 厂区利用系数

      • A.3.1 厂区利用系数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

      • A.3.2 管线用地面积应按管线长度乘以管线计算宽度计算,

      • A.3.3 道路用地面积(包括车间引道、人行道、停车场、回

      • A.3.4 铁路用地面积,应为铁路线路长度乘以路基用地宽度

    • A.4 工厂容积率

      • A.4.1 工厂容积率应为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

      • A.4.2 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应符合下

  • 附录B 土壤松散系数

  • 附录C 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 C.0.1 厂区绿地率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计算面

    • C.0.2 厂区绿地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厂区绿地率=厂区

    • C.0. 3 乔木、灌木绿化用地计算面积应符合表C.0.3

    • C.0.4 厂区绿化用地计算面积的起止界应为厂内道路、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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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统一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生产安全、方便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