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
第三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
-
第四条 基础测绘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
-
第五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
-
第六条 国家鼓励在基础测绘活动中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
-
-
第二章 基础测绘规划
-
第七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
-
第八条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
-
第九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
-
第十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应对自然
-
-
第三章 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
第十二条 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
-
第十三条 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
-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1:2000至
-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应当依据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
-
第十六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与所承担的基础测绘项
-
第十七条 从事基础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基准、高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
-
第十九条 国家依法保护基础测绘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航空
-
-
第四章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与利用
-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基础测
-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有
-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测绘项目
-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
-
第二十五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基础测绘成果质
-
第二十六条 基础测绘成果的利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基础测绘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基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基础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
-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