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前言
-
1 总则
-
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
-
1.0.3 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的施
-
1.0.4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
-
1.0.5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
1.0.6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
-
-
2 基本规定
-
2.0.1 本标准所列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
-
2.0.2 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
2.0.3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
-
2.0.4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
-
2.0.5 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
-
2.0.6 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
-
2.0.7 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
-
2.0.8 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灼伤、
-
2.0.9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
-
2.0.10 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
-
2.0.11 从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崖面施工、装饰装修
-
2.0.12 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的,应为作业
-
2.0.13 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
-
-
3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
3.0.1 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
-
3.0.2 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3.0.3 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
-
3.0.4 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
3.0.5 油漆工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
-
3.0.6 普通工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
-
3.0.7 混凝土工应配备工作服、系带高腰防滑鞋、鞋盖、
-
3.0.8 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手套和
-
3.0.9 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
-
3.0.10 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靴、绝缘手套
-
3.0.11 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
3.0.12 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
-
3.0.13 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
-
3.0.14 防水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3.0.15 玻璃工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从事打磨玻
-
3.0.16 司炉工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
-
3.0.17 钳工、铆工、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
-
3.0.18 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
-
3.0.19 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
-
3.0.20 其他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
-
4.0.1 建筑施工企业应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供货方,
-
4.0.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
-
4.0.3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
-
4.0.4 建筑施工企业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
-
4.0.5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支
-
4.0.6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场所及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