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

    • 1.0.2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

    • 1.0.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

    • 1.0.4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

  • 2 术 语

    • 2.0.1 绿色改造 green retrofitting

    • 2.0.2 预防性维护 preventive mainte

    • 2.0.3 跟踪评估 tracking evaluatio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以进行改造的建筑单体或建

      • 3.1.2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 3.1.3 申请评价方应对建筑改造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

      • 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

      • 3.1.5 对于部分改造的既有建筑项目,未改造部分的各类指

    • 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 3.2.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指标体系应由规划与建筑、结

      • 3.2.2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

      • 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

      • 3.2.4 当既有建筑结构经鉴定满足相应鉴定标准要求,且不

      • 3.2.5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 3.2.6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

      • 3.2.7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的总得分应按式(3.2.7

      • 3.2.8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评价结果应分为一星级、二星级

  • 4 规划与建筑

    • 4.1 控 制 项

      • 4.1.1 既有建筑所在场地应安全,不应有洪涝、滑坡、泥石

      • 4.1.2 既有建筑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 4.1.3 建筑改造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日照标准的相关要求,

      • 4.1.4 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应符

      • 4.1.5 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改

    • 4.2 评 分 项

      • Ⅰ 场地设计

        • 4.2.1 场地交通流线顺畅,使用方便,评价总分值为5分,

        • 4.2.2 保护既有建筑的周边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既有构筑物

        • 4.2.3 合理设置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设施,评价总分值为6

        • 4.2.4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

        • 4.2.5 场地内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30

      • Ⅱ 建筑设计

        • 4.2.6 优化既有建筑的功能分区,室内无障碍交通设计合理

        • 4.2.7 改扩建后的建筑风格协调统一,且无大量新增装饰性

        • 4.2.8 公共建筑室内功能空间能够实现灵活分隔与转换的面

        • 4.2.9 合理采用被动式措施降低供暖或空调能耗,评价总分

      • Ⅲ 围护结构

        • 4.2.10 建筑围护结构具有良好的热工性能,评价总分值为

        • 4.2.11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

      • Ⅳ 建筑环境效果

        • 4.2.12 场地内无环境噪声污染,评价总分值为5分。场地

        • 4.2.13 建筑场地经过场区功能重组、构筑物与景观的增设

        • 4.2.1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

        • 4.2.15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

        • 4.2.16 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及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

  • 5 结构与材料

    • 5.1 控 制 项

      • 5.1.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时,应对非结构构件进行专项检测

      • 5.1.2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

      • 5.1.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程中,混凝土梁、柱的新增纵向

      • 5.1.4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后,原结构构件的利用率不应小于

    • 5.2 评 分 项

      • Ⅰ 结构设计

        • 5.2.1 根据鉴定结果优化改造方案,提升结构整体性能,评

        • 5.2.2 结构改造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鉴定标准要求,评价分值

        • 5.2.3 优先采用不使用模板、体积增加小的结构改造技术,

        • 5.2.4 建筑改造的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

      • Ⅱ 材料选用

        • 5.2.5 新增结构构件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

        • 5.2.6 新增结构构件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评价

        • 5.2.7 建筑装饰装修合理采用简约的形式,以及环保性和耐

        • 5.2.8 采用环保性和耐久性好的结构加固材料和防护材料,

        • 5.2.9 新增建筑材料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评

        • 5.2.10 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评价总分值为6分,

      • Ⅲ 改造效果

        • 5.2.11 改造后结构抗震性能提升,评价总分值为15分,

        • 5.2.12 改造后结构耐久性与设计使用年限相适应,评价分

  • 6 暖通空调

    • 6.1 控 制 项

      • 6.1.1 暖通空调系统改造前应进行节能诊断,节能诊断的内

      • 6.1.2 暖通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 6.1.3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

      • 6.1.4 设置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

    • 6.2 评 分 项

      • Ⅰ 设备和系统

        • 6.2.1 提高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的能效,评价分值

        • 6.2.2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

        • 6.2.3 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及部分空间使用下的暖通空调

        • 6.2.4 合理设置用能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

        • 6.2.5 合理设置暖通空调能耗管理系统,评价分值为5分。

        • 6.2.6 合理采用低成本的节能改造技术,评价分值为3分。

      • Ⅱ 热湿环境与空气品质

        • 6.2.7 暖通空调系统的末端装置现场可独立调节,评价总分

        • 6.2.8 通风空调系统具有空气净化功能或合理设置室内空气

      • Ⅲ 能源综合利用

        • 6.2.9 合理利用自然冷源进行降温,评价分值为5分。

        • 6.2.10 合理设置余热回收装置,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

        • 6.2.11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

      • Ⅳ 改造效果

        • 6.2.12 合理选择和优化暖通空调系统,降低暖通空调系统

        • 6.2.13 改造方案在实现系统节能的前提下具有较好的经济

        • 6.2.14 室内热湿环境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

  • 7 给水排水

    • 7.1 控 制 项

      • 7.1.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时,应对水资源利用现状进行评估

      • 7.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 7.1.3 在非传统水源利用过程中,应采取确保使用安全的措

    • 7.2 评 分 项

      • Ⅰ 节水系统

        • 7.2.1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5分。用水

        • 7.2.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

        • 7.2.3 按供水用途、管理单元或付费单元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 7.2.4 热水系统采取合理的节水及节能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 Ⅱ 节水器具与设备

        • 7.2.5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

        • 7.2.6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

        • 7.2.7 空调冷却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

      • Ⅲ 非传统水源利用

        • 7.2.8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

        • 7.2.9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

      • Ⅳ 改造效果

        • 7.2.10 采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合理利用非传

        • 7.2.11 对场地进行改造和再开发,设置合理的绿色雨水基

  • 8 电 气

    • 8.1 控 制 项

      • 8.1.1 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居住建筑公共空间的照度、

      • 8.1.2 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居住建筑公共车库的照明功

      • 8.1.3 除对电磁干扰有严格要求,且其他光源无法满足的特

      • 8.1.4 照明光源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

      • 8.1.5 照明光源、镇流器、配电变压器的能效等级不应低于

      • 8.1.6 夜景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三级照明

    • 8.2 评 分 项

      • Ⅰ 供配电系统

        • 8.2.1 供配电系统按系统分类或管理单元设置电能计量表,

        • 8.2.2 变压器工作在经济运行区,评价分值为5分。

        • 8.2.3 配电系统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置电气火灾报警系统

        • 8.2.4 照明光源、镇流器、配电变压器的能效等级不低于国

        • 8.2.5 当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谐波电压和电流不符合现行国家

      • Ⅱ 照明系统

        • 8.2.6 不采用间接照明或漫射发光顶棚的照明方式,评价分

        • 8.2.7 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车库等公共区域均采用

        • 8.2.8 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车库等公共区域照明采

        • 8.2.9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

      • Ⅲ 智能化系统

        • 8.2.10 电梯采取节能控制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

        • 8.2.11 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Ⅳ 改造效果

        • 8.2.12 在照明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8.2.13 在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眩光、照明功率密度值

  • 9 施工管理

    • 9.1 控 制 项

      • 9.1.1 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应落实各级

      • 9.1.2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应

      • 9.1.3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

      • 9.1.4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改造重点内容的专项会

    • 9.2 评 分 项

      • Ⅰ 环境保护

        • 9.2.1 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5

        • 9.2.2 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在施工场地

        • 9.2.3 制定并实施拆除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过程中废弃物减

      • Ⅱ 资源节约

        • 9.2.4 制定并实施节能和用能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能耗,

        • 9.2.5 制定并实施施工节水和用水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水

        • 9.2.6 提高块材、板材、卷材等装饰、防水、节能工程材料

        • 9.2.7 采用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

      • Ⅲ 过程管理

        • 9.2.8 施工单位开展绿色施工宣传、培训和实施监督,建立

        • 9.2.9 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避免出现降低建筑绿色性能

        • 9.2.10 工程施工中采用信息化技术,提高项目的工作效率

  • 10 运营管理

    • 10.1 控 制 项

      • 10.1.1 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

      • 10.1.2 应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并应分类收集、

      • 10.1.3 应制定并实施废气、污水等污染物管理制度,污染

      • 10.1.4 建筑公共设施应运行正常且运行记录完整。

    • 10.2 评 分 项

      • Ⅰ 管理制度

        • 10.2.1 物业管理机构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

        • 10.2.2 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建筑的能源和水资源使用与管理

        • 10.2.3 制定并实施建筑公共设施预防性维护制度及应急预

        • 10.2.4 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

        • 10.2.5 建立绿色建筑知识宣传机制,开展宣传活动,评价

      • Ⅱ 运行维护

        • 10.2.6 建筑公共设施的技术资料齐全,评价总分值为7分

        • 10.2.7 定期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评

        • 10.2.8 定期检查和调试建筑公共设施,并根据运行检测数

        • 10.2.9 对建筑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清洗,评价总分值为8分

        • 10.2.10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评价总分值为6

        • 10.2.11 合理管理机动车停车场(库),评价总分值为6

      • Ⅲ 跟踪评估

        • 10.2.12 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评价总分值为7

        • 10.2.13 建立并实施绿色建筑运行管理跟踪评估机制,评

        • 10.2.14 定期进行运行管理满意度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

  • 11 提高与创新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加分项

      • 11.1.2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应为各加分项得分之和。当附加

    • 11.2 加 分 项

      • Ⅰ 性能提高

        • 11.2.1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优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

        • 11.2.2 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均优于国家

        • 11.2.3 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卫生器具

        • 11.2.4 在满足采光标准值要求的基础上,主要功能房间的

        • 11.2.5 室内空气中的总挥发性有机物、可吸入颗粒物等主

        • 11.2.6 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评价分值为1分。

        • 11.2.7 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的架构和通信标准满足现行国

      • Ⅱ 创 新

        • 11.2.8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

        • 11.2.9 对建筑改造前后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减排效果进行

        • 11.2.10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进行既有建筑改造和运

        • 11.2.11 在既有建筑现有场地条件下,合理增加地下空间

        • 11.2.12 根据所在地域的气候条件以及建筑使用特点的不

        • 11.2.13 在建筑改造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采取节约能

收藏 相似条文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评价,推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