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适应我国住宅产业的发展,规范木质地板铺装工

    •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工程用实木地

    • 1.0.3 木质地板宜在设计要求的温度、相对湿度环境中使用

    • 1.0.4 在木质地板铺装工程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其他工

    • 1.0.5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除应

  • 2 术语、符号

    • 2.1 术 语

      • 2.1.1 基层 base course     地板垫层

      • 2.1.2 垫层 under layer     地板面层

      • 2.1.3 面层 surface course     与

      • 2.1.4 防潮隔离层 moisture-proof is

      • 2.1.5 平衡含水率 equilibrium moist

      • 2.1.6 设计含水率 design moisture c

      • 2.1.7 混凝土含水率 moisture content

      • 2.1.8 伸缝 stretching crack    

    • 2.2 符 号

  • 3 基本规定

    • 3.0.1 从事住宅和其他民用建筑中木质地板铺装工程的设计

    • 3.0.2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和工程特点

    • 3.0.3 当混凝土基层含水率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设置防

    • 3.0.4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图纸交底;施工单位应

    • 3.0.5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当

    • 3.0.6 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

    • 3.0.7 主要材料进场时,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和项目应符合

    • 3.0.8 当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

    • 3.0.9 当设计提出对防腐、防蛀和防火要求时,铺装工程所

    • 3.0.10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

    • 3.0.11 严禁在铺装工程中采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当

    • 3.0.12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

    • 3.0.13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设计单

    • 3.0.14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并做检验

    • 3.0.15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与混凝土整体地面、防水及设备

    • 3.0.16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应在地面、防水、吊顶、墙面抹

    • 3.0.17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中隐蔽工程(各构造层)和面层

    • 3.0.18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

    • 3.0.19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施工时,应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

    • 3.0.20 工程质量的检验批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评定的基

    • 3.0.21 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

    • 3.0.22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完工后,应在施工企业自检合格

    • 3.0.23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3.0.24 检验批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并形成

    • 3.0.25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施工质量的主控项目必须全部达

    • 3.0.26 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平整度

    • 3.0.27 当木质地板铺装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按现行

    • 3.0.28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完工后,应对工程采取可靠的维

  • 4 铺装工程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1.1 木质地板铺装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

      • 4.1.2 设计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设计文件负责。

      • 4.1.3 设计文件应以施工图为主,且包括设计文件目录和设

      • 4.1.4 工程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企业不得擅

    • 4.2 构造设计

      • 4.2.1 木质地板的基本构造层宜为基层、垫层和面层。当基

      • 4.2.2 木质地板铺装可采用龙骨铺装法、悬浮铺装法、高架

      • 4.2.3 龙骨铺装法可分为双层铺装和单层铺装两种形式。

      • 4.2.4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4.2.5 悬浮铺装法可分为软垫层悬浮铺装和人造板垫层铺装

      • 4.2.6 高架铺装法可分为高架空铺铺装和高架地垄墙铺装两

      • 4.2.7 胶粘直铺法为在混凝土基层上用胶粘剂直接粘贴地板

      • 4.2.8 木质地板的防潮隔离层必须形成全封闭的整体。  

    • 4.3 材料选择

      • 4.3.1 地板铺装工程选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4.3.2 木龙骨宽度不宜小于40mm,高度不宜小于28m

      • 4.3.3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随相对湿度变化时

      • 4.3.4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的湿胀率或干缩率

      • 4.3.5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随相对湿度变化的横向和纵向湿

    • 4.4 木质地板含水率设计

      • 4.4.1 木质地板的平衡含水率可按使用地的平均空气温度和

      • 4.4.2 本规程附录A未列入的城市或地区,可根据当地气象

      • 4.4.3 附录A所列城市和地区周边水平距离50km、海拔

      • 4.4.4 对附录A未列入的城市和地区,应以与建设地点相邻

      • 4.4.5 气候参数受山脉的走向、总体高度、长度、地形形态

      • 4.4.6 室外气候参数的统计月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

      • 4.4.7 地板和木龙骨、毛地板、人造板等木质辅材的含水率

      • 4.4.8 设计含水率为使用地的木材平衡含水率与地板吸湿滞

      • 4.4.9 对长年自然通风的住宅建筑,其地板的设计含水率应

      • 4.4.10 当使用地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平衡含水率相差大于4

      • 4.4.11 在我国平衡含水率高于13%的地区,设计含水率

      • 4.4.12 阶段性使用辐射供暖住宅的地板含水率,应按使用

      • 4.4.13 阶段性使用空气调节或冬季采暖住宅的地板含水率

      • 4.4.14 常年使用空气调节的舒适型住宅的地板设计含水率

      • 4.4.15 公共建筑的地板设计含水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

      • 4.4.16 对极端高温、极端低温气候条件,应按现行国家标

      • 4.4.17 在地板铺装验收后的维护阶段,地板应保持设计要

      • 4.4.18 在地板进场后,应对地板含水率进行现场抽样复验

    • 4.5 相邻地板块间预留伸缝和分段缝计算

      • 4.5.1 木质地板铺装设计应以实木地板的横向湿胀和其他地

      • 4.5.2 当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的计算横向湿胀

      • 4.5.3 当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竹地板的纵

      • 4.5.4 当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竹地板采用

      • 4.5.5 分段缝的宽度应大于20mm。如设置一条分段缝尚

      • 4.5.6 为简化计算,可取湿胀量近似等于干缩量。

      • 4.5.7 地板伸缝和分段缝计算时,可按七月份平衡含水率与

      • 4.5.8 地板的湿胀量应按附录B规定的测量方法,取得地板

      • 4.5.9 地板干缩量与湿胀量的计算方法相同,可参照第4.

      • 4.5.10 对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当板块之间

      • 4.5.11 当地板铺装时的实际气候条件与设计计算的气候条

      • 4.5.12 对顶层或底层的房间,以及结合不同房间的通风、

      • 4.5.13 在木质地板铺装后的维护阶段,应根据实际气候条

    • 4.6 防水节点

      • 4.6.1 地板铺装时应对混凝土基层和潮湿源进行隔断阻水、

      • 4.6.2 与采用湿铺法作业的其他铺地材料连接处,应采用防

      • 4.6.3 对渗水和有可能渗水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层。与

      • 4.6.4 当防水层使用防水涂膜时,在靠近墙面处,应高出地

      • 4.6.5 在混凝土基层上采用防水涂膜涂布,应向地板铺装方

      • 4.6.6 防水隔离层严禁发生渗漏。防水防潮设防时可将防水

      • 4.6.7 当在混凝土基层、找平层内埋设冷热水管道时,管道

    • 4.7 防潮隔离层

      • 4.7.1 在未铺装防潮隔离层时,混凝土基层的含水率必须低

      • 4.7.2 防潮隔离层可采用防水卷材或塑料薄膜、防水发泡塑

      • 4.7.3 防潮隔离层采用塑料薄膜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0

      • 4.7.4 防潮隔离层采用发泡塑料卷材和防水卷材时,龙骨铺

      • 4.7.5 防潮隔离层铺装时,可采用空铺法、条粘法或点粘法

      • 4.7.6 防潮隔离层应在混凝土基层与墙面连接处翻边,其高

      • 4.7.7 防潮隔离层宜设置排气通道。排气通道可采用硬质塑

      • 4.7.8 防潮隔离层设置一层,必须整体密封。龙骨铺装法双

    • 4.8 防腐、防蛀、防火处理

      • 4.8.1 地板铺装所采用的木质材料,在设计有要求时,应按

      • 4.8.2 防腐剂应具有毒杀木腐菌和害虫的功能,并不致危及

      • 4.8.3 木质辅材的防腐、防蛀处理,可采用常温浸渍法、喷

      • 4.8.4 采用水溶性防护剂处理后的木材,均应重新干燥到指

      • 4.8.5 木质辅材在进行防腐处理前应加工至最后的截面尺寸

      • 4.8.6 地板铺装工程中所采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

      • 4.8.7 地板铺装工程采用的木质地板、毛地板、人造板、木

    • 4.9 地面辐射供暖

      • 4.9.1 覆盖层应设置伸缩缝,分段缝的间距与宽度应按计算

      • 4.9.2 当地板面积超过30m2或长度超过6m时,分段缝

  • 5 隐蔽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1.1 隐蔽工程应符合本规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规定。

      • 5.1.2 隐蔽工程施工前应对混凝土基层和防水措施进行交接

      • 5.1.3 隐蔽工程必须进行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每道工序施工

      • 5.1.4 隐蔽工程施工前应完成下列技术工作:     1

    • 5.2 材料检验

      • 5.2.1 隐蔽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 5.2.2 对主要材料应具有复验报告。必须复验的材料和项目

      • 5.2.3 进场材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     1 木材种

      • 5.2.4 隐蔽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现场验收

      • 5.2.5 材料经检验后,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填报工程材料报

    • 5.3 施工准备

      • 5.3.1 隐蔽工程施工前,下列工序均应完工并已验收合格:

      • 5.3.2 混凝土基层必须进行含水率检测。

      • 5.3.3 混凝土含水率可采用简化方法检验:将1m2的卷材

      • 5.3.4 混凝土含水率亦可采用非损伤性检测方法,按现行国

      • 5.3.5 抽样检查房屋内下列部位混凝土基层的含水率:  

      • 5.3.6 检查后应填写混凝土基层含水率检测记录表。表上应

      • 5.3.7 当施工条件不符合本规程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时,

    • 5.4 防潮隔离层

      • 5.4.1 采用龙骨铺装法时,防潮隔离层应铺装在混凝土基层

      • 5.4.2 防潮隔离层卷材采用搭接法铺贴时,相邻两副卷材的

      • 5.4.3 防潮隔离层卷材采用空铺法、条粘法、点粘法铺贴时

      • 5.4.4 采用悬浮法铺设时,防潮隔离层或衬垫只可对接不可

      • 5.4.5 当防潮隔离层有同大气相通的排气措施时,排气措施

      • 5.4.6 防潮卷材在墙角拐弯向上翻起时,应采用水泥钉或胶

      • 5.4.7 防潮隔离层在铺装过程中,如需在防潮卷材上打洞或

      • 5.4.8 防潮隔离层铺设完毕后,必须保证隔离层整体不透气

    • 5.5 木龙骨垫层

      • 5.5.1 木龙骨垫层安装前,防水节点和防潮隔离层应完工并

      • 5.5.2 木龙骨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5.5.3 木龙骨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地板、毛地板、人造

      • 5.5.4 在木龙骨与墙和建筑构件之间宜留10~20mm的

      • 5.5.5 主、次龙骨的稳固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木龙骨固定

      • 5.5.6 木龙骨的顶面和底面均应刨平。

      • 5.5.7 木龙骨应整体坐落于混凝土基层或隔离层上,有空隙

      • 5.5.8 木龙骨连接处应平整牢固。连接处宜采用单面、双面

      • 5.5.9 固定木龙骨的钉子的长度应大于龙骨厚度的2.5倍

      • 5.5.10 高架铺装法的通风构造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 5.5.11 木龙骨铺装的偏差不得超过表5.5.11的规定

    • 5.6 毛地板、人造板垫层

      • 5.6.1 毛地板铺设前,龙骨铺装应已经质量验收合格。龙骨

      • 5.6.2 毛地板、人造板的铺装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和设计要

      • 5.6.3 毛地板、人造板的含水率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 5.6.4 毛地板应与龙骨成30°或45°铺钉,相邻板的接

      • 5.6.5 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板宽不应大于12

      • 5.6.6 人造板垫层应采用多层防水胶合板或定向刨花板。

      • 5.6.7 人造板垫层宜采用水泥钉 3×L30@300固定

      • 5.6.8 毛地板和人造板垫层铺装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5.6

  • 6 面层铺装

    • 6.1 一般规定

      • 6.1.1 地板面层铺装前隐蔽工程应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 6.1.2 在地板与其他地面材料或多间房间的相交处,施工节

      • 6.1.3 实木地板面层铺装时,横向预伸缝和分段缝的设置应

      • 6.1.4 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竹地板面层铺

      • 6.1.5 拼花地板的图案和铺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面积较

      • 6.1.6 当地板面层与任何垂直的墙体、柱、建筑构件、设备

      • 6.1.7 地板面层和无下框门扇安装时,预留的间隙应符合现

      • 6.1.8 门套下口应置于地板面层之上,与地板面层之间应留

      • 6.1.9 踢脚板下口与地板面层之间应留不大于1mm间隙。

      • 6.1.10 相邻板材的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不

      • 6.1.11 地板条、块应铺正、铺平、铺齐,板与板之间不得

      • 6.1.12 地板面层采用粘结方式铺装时。铺装后必须经24

      • 6.1.13 踢脚板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 6.2 施工准备

      • 6.2.1 木地板面层铺装前隐蔽工程应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 6.2.2 木地板面层铺设前,房屋的门窗玻璃应已安装,且已

      • 6.2.3 木地板面层铺装前湿作业应已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严

      • 6.2.4 施工前应掌握天气预报,在极端气候条件下不宜施工。

    • 6.3 面层材料检验

      • 6.3.1 地板面层材料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选用。

      • 6.3.2 地板画层材料应有复验报告,必须复验的材料和项目

      • 6.3.3 进场材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     木材种类、

      • 6.3.4 拼花地板的颜色、花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 6.3.5 溶剂型木器涂料必须采用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

      • 6.3.6 粘胶剂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

      • 6.3.7 地板材料进场后,检验合格并经挑选的地板,应在室

    • 6.4 实木地板面层铺装

      • 6.4.1 实木地板可采用条材、块材或拼花实木地板,可采用

      • 6.4.2 拼花地板面层铺装前应对地板材料进行选配,铺装方

      • 6.4.3 企口拼装的硬木地板,固定时应从凸榫处以30°~

      • 6.4.4 在龙骨上铺装实木地板时,相邻板块接头应相互错开

      • 6.4.5 铺装定尺或不定尺长的实木地板时,实木地板纵向宜

      • 6.4.6 铺装实木企口地板的固定点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

      • 6.4.7 采用胶粘直铺法铺装的基层(垫屋)必须平整,无油

      • 6.4.8 实木地板素面板应先刨磨。应顺木纹方向磨削,磨削

      • 6.4.9 实木踢脚板在靠墙的背面应开通风槽并做防腐处理。

      • 6.4.10 踢脚板阴、阳角处应切角后进行拼装。踢脚板的接

      • Ⅰ 主控项目

        • 6.4.11 实木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4.

        • 6.4.12 实木地板面层所采用的实木地板、木龙骨、毛地板

        • 6.4.13 木龙骨、人造板垫层应安装牢固、平直,其间距、

        • 6.4.14 面层铺设应牢固,无松动。甲醛释放量和各类处理

      • Ⅱ 一般项目

        • 6.4.15 素面板应刨平、磨光,且无明显刨痕和毛刺现象。

        • 6.4.16 实木地板面层预留的缝隙和分段缝设置应符合设计

        • 6.4.17 踢脚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 6.4.18 实木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1

    • 6.5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装

      • 6.5.1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可采用条材、块材或拼花实木复合

      • 6.5.2 实木复合地板的面层铺装,可参照实木地板面层铺装

      • 6.5.3 实木复合地板的拼缝,当采用锁扣紧密形式时可直接

      • 6.5.4 实木复合拼花地板,当采用胶粘方式时,板材间榫槽

      • 6.5.5 采用地面辐射供暖形式时,覆盖层含水率应符合设计

      • 6.5.6 采用地面辐射供暖形式时,面层的铺装施工除应符合

      • 6.5.7 辐射供暖采用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在与任

      • 6.5.8 踢脚板安装可参照实木地板的铺装方法。

      • Ⅰ 主控项目

        • 6.5.9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

        • 6.5.10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质及实木复合地板、

        • 6.5.11 木龙骨、人造板垫层应安装牢固、平直,其间距和

        • 6.5.12 面层铺设应牢固,无松动。粘接无空鼓。甲醛释放

      • Ⅱ 一般项目

        • 6.5.13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实木复

        • 6.5.14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预留缝隙和分段缝设置应符合设

        • 6.5.15 踢脚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 6.5.16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

    • 6.6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装

      • 6.6.1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可采用条材和块材,以采用

      • 6.6.2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的拼缝,当采用锁扣等紧密拼缝

      • 6.6.3 当采用地面辐射采暖形式时,应按第6.5.5~6

      • 6.6.4 踢脚板的安装可参照实木地板铺装方法。

      • Ⅰ 主控项目

        • 6.6.5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

        • 6.6.6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质及浸渍纸层压

        • 6.6.7 木龙骨、人造板垫层安装应牢固、平直,其间距和稳

        • 6.6.8 面层铺设应牢固,无松动。粘接无空鼓。甲醛释放量

      • Ⅱ 一般项目

        • 6.6.9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 6.6.10 面层的接头应错开、缝隙严密。     检验方

        • 6.6.11 踢脚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 6.6.12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

    • 6.7 竹地板面层铺装

      • 6.7.1 竹地板面层可采用条材、块材竹地板或拼花竹地板,

      • 6.7.2 竹地板应经严格选材,并经硫化、防腐、防蛀处理。

      • 6.7.3 竹地板面层的铺装可参照实木地板面层和实木复合地

      • 6.7.4 踢脚板安装可参照实木地板的铺装方法。

      • Ⅰ 主控项目

        • 6.7.5 竹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7.5的

        • 6.7.6 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质和实木复合地板、木龙骨、

        • 6.7.7 木龙骨、人造板垫层安装应牢固、平直,其间距和稳

        • 6.7.8 面层铺设应牢固,无松动。粘接无空鼓。甲醛释放量

      • Ⅱ 一般项目

        • 6.7.9 竹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图案清晰

        • 6.7.10 竹地板面层预留缝隙和分段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6.7.11 踢脚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 6.7.12 竹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6.7.5

  • 7 铺装工程验收

    • 7.1 检验批验收

      • 7.1.1 检验批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并提前48

      • 7.1.2 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

      • 7.1.3 验收24h后,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

      • 7.1.4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要求对已经隐蔽的

    • 7.2 分项工程验收

      • 7.2.1 地板铺装分项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按有关验收的

      • 7.2.2 工程发包人收到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在7d内组

      • 7.2.3 发包人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后7d

      • 7.2.4 若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送交地板铺装分项

      • 7.2.5 发包人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后7d

      • 7.2.6 分项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不得提前

      • 7.2.7 当地板铺装工程为劳务分包形式时,劳务提供单位应

      • 7.2.8 劳务分包工程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单位对

    • 7.3 验收记录

      • 7.3.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验收记录:    

      • 7.3.2 地板面层铺装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验收记录:  

      • 7.3.3 分项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验收记录:     1

  • 8 工程维护和保修

    • 8.1 工程维护

      • 8.1.1 搬运和铺装地板时不得损坏墙面和门框等已装修完成

      • 8.1.2 对铺装完工的地板面层应严加保护,施工作业人员和

      • 8.1.3 素板铺装完工并磨光后,应及时涂装油漆面层和打蜡

      • 8.1.4 地板铺装完工后,应使用软布将地板擦拭干净。工程

      • 8.1.5 严禁沉重、坚硬、尖锐物体直接撞击地板面层。应避

      • 8.1.6 在雨天和连续阴雨天气应关闭门窗,严防雨水飘入室

      • 8.1.7 应安排专人开关门窗,保持设计要求的地板含水率,

      • 8.1.8 当室外、室内的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变化较大,影响

      • 8.1.9 铺装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房屋移交房屋所有

    • 8.2 工程保修

      • 8.2.1 地板铺装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质量

      • 8.2.2 当地板铺装工程为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工程时,

      • 8.2.3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8.2.4 当保修期间出现质量缺陷,且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内

      • 8.2.5 施工单位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工程发包人可

      • 8.2.6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人承担。

      • 8.2.7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下列情况属于保修范围:   

      • 8.2.8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 8.2.9 监理单位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应安排监理人

      • 8.2.10 监理人员应对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进行调查分

  • 附录A 我国主要城市和地区的平均气候值

  • 附录B 板材尺寸随相对湿度变化的测量

    • B.0.1 板材的尺寸与相对湿度变化的过程有关,可通过解吸

    • B.0.2 测量应采用下列设备和仪器:     1 含水率

    • B.0.3 试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试件尺寸l(40

    • B.0.4 测量板材尺寸随相对湿度的变化,应采用下列方法:

    • B.0.5 板材的湿胀率和干缩率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 附录C 相邻地板块间预留伸缝和分段缝计算

    • C.0.1 相邻地板间伸缝和分段缝计算实例。     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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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适应我国住宅产业的发展,规范木质地板铺装工程的技术要求,提高木质地板铺装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