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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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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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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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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制图资料 能用于编制海图和对编制海图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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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横幅图 横图廓长度大于纵图廓长度的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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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直幅图 横图廓长度小于纵图廓长度的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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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叠幅 同比例尺或相近比例尺邻接图之间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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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图幅尺寸 海图内图廓线以内部分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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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编绘比例尺 海图编绘作业时采用的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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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拼接图 两个或两个以上制图区域相接的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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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诸分图 两个或两个以上制图区域不相邻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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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主附图 配置有附图的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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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山形线 用以表示山体形态特征的一种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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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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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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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作业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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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计算展点的精度: a) 计算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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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编绘原图各类要素编绘作业完成后,除按制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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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连编带刻或连编带绘作业的精度要求与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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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编稿法成图时,刻绘(或清绘)的印刷原图与编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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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作业时,数字化作业精度、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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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各种作业法成图的原图图廓、直线比例尺、格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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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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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数学基础、分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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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数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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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坐标系 6.1.1.1 采用WGS-84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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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比例尺 6.1.2.1 航海图的比例尺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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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投影 6.1.3.1 航海图一般采用墨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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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深度基准 6.1.4.1 确定深度基准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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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高程基准 6.1.5.1 中国大陆地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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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分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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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图幅尺寸: a) 全张图纸张尺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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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分幅的原则和方法; a) 分幅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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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分幅的具体要求: a) 总图要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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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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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编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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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编辑设计工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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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制图区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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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制图区域研究的重点是制图区域内与航海有关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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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制图区域研究的主要内容: a)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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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制图资料的分析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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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制图资料的类型: a) 控制测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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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制图资料分析的重点: 资料分析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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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制图资料的选择 资料分析工作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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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图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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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 每幅图都应在图内适当位置配置标题,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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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标题 7.4.1.1 标题的内容包括出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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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图幅的地理位置说明 总图不配置地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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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图名 图名应确切表明图幅的范围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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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资料采用说明、资料采用略图 比例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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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图幅范围线、图幅索引图 7.4.5.1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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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编辑计划及图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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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编辑计划是图幅编辑设计的成果,是图幅编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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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编辑计划的基本内容为; a)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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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图历表记载要详细、准确、完整,并由各项填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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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编绘作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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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作业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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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数学基础的计算和展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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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编绘作业中,以下内容应进行计算和展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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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计算和展绘控制网时,应考虑控制网的形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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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制图资料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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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选作制图资料的测量成果图版或成图资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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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当资料上的制图网与编绘原图上展绘的不~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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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当制图资料比例尺大于编绘比例尺3倍(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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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当资料的投影性质与新编图相差较大,用常规编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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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法时,不论制图资料的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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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制图资料的转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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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 根据资料使用的程度和资料的坐标系、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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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基本资料常用的转绘方法及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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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小面积补充资料可先把资料用缩放仪缩放至编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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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个别要素常用的转绘方法; a)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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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叠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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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各要素的编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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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控制点、高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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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用测量资料编图时,在100 mm×1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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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在比例尺大于1:300万图上,表示有航行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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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高程不足10 m的,注记精确到0.1 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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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位于干出滩上的控制点或高程点不表示时,应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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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陆地方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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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具有航行方位意义的各种建筑物,如大厦、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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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在1:20万~1:49万图上,择要表示港口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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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在1:50万及更小比例尺图上,陆地方位物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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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陆地方位物尽量用符号表示,如无相应的符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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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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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海岸线 在各种比例尺图上,都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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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海岸性质 中国大陆地区表示陡岸、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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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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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岛屿岸线 岛屿岸线的表示一般同大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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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岛屿的综合原则 9.4.2.1 各种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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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陆地地貌、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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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陆地地貌 在比例尺大于1:50万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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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等高线 9.5.2.1 在比例尺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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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其他陆地地貌要素 在比例尺大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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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水系 在各种比例尺图上,应表示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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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居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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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居民地的选取 9.6.1.1 在各种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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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居民地的表示方法 9.6.2.1 在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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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居民地形状的概括 9.6.3.1 依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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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在将依比例表示的城镇居民地改绘为圈形符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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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港口设施、管理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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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在比例尺大于1:10万图上,应详细表示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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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 在1:10万~1:19万图上,表示较大港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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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 在1:20万~1:49万图上,只选取主要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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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在1:50万~1:99万图上,选取突出的大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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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 在1:100万及更小比例尺图上,港口设施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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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在比例尺大于1:10万图上,应表示海关、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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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道路、飞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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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在各种比例尺图上均应表示已建成的铁路。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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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 在各种比例尺图上表示已建成的公路,区分高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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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 图上已表示的道路,凡有路堑、路堤的,长度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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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 在比例尺大于1:20万图上,表示海岸附近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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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桥梁、架空建筑、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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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桥梁 9.9.1.1 在各种比例尺图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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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架空建筑 9.9.2.1 在比例尺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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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 净空高度 9.9.3.1 跨越航道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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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 在比例尺大于1:20万图上,表示江河入海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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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陆上管线、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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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 陆地上各种管线,除9.9.2条规定表示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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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2 长城在图上应予表示,其他城墙一般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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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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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 在1:200万及更小比例尺图上,表示中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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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 在1:50万~1:100万图上,表示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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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 凡涉及国界、领海线的图幅,均应按有关规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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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干出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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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1 各种比例尺图上均应准确表示干出滩。依附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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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2 孤立的干出滩一般不得舍去,当其直径小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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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3 中国大陆地区的干出滩性质分为六种:沙滩、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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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4 港、澳、台及外国地区的干出滩性质按原资料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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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5 在比例尺大于1:50万图上,应按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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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6 在1:50万及更小比例尺图上,岩石滩、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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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7 中国大陆地区依附于岸线的干出滩,可候潮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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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8 软性滩(泥滩、沙滩等)上的硬性滩(岩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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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9 干出滩上的小岛、明礁应表示,比例尺缩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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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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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 水深注记的密度(以图上相邻水深注记的间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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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 水深注记化整规定:浅予31 m的水深保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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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 水深注记的选取一般遵循“舍深取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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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 移位的水深、未测到底水深用相应符号表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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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5 有危险线的水深一般按资料表示,经水深取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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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6 水深注记一般以斜体数字表示。在比例尺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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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 使用新测水深资料时,需对已出版的海图(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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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8 无结论的“据报”、“概位”、“疑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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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等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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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1 等深线以细实线加注记表示,显示小范围陡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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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2 不同比例尺图上表示的基本等深线规定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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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3 为了显示航道,可加绘任意深度的等深线。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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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 有的地段相邻等深线靠得很紧,两者之间距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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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5 勾绘或概括等深线应遵循“扩浅缩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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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 不精确的等深线一般按原资料表示,短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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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7 如果原资料上没有等深线或所表示的等深线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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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底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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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 各种比例尺图上均应表示海底底质。有关颜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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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2 底质注记的间距一般为40~80 mm。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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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3 底质取舍一般遵循“取硬舍软”和“取异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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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航行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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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0 各种比例尺图上应准确、详细、明显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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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 礁石 9.16.1.1 礁石区分明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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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2 沉船 9.16.2.1 沉船区分部分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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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3 危险物区 9.16.3.1 危险物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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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4 其他障碍物 捕鱼设备、水下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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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5 障碍物的危险线 障碍物的危险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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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6 障碍物的注记 有关障碍物的年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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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海流、潮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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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1 各种比例尺图上详细表示各种潮流、区域性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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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2 流速以节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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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3 回转潮流应详细表示,当其周围要素较多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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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4 在比例尺大于1:50万图上应配置潮信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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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5 在比例尺大于1:10万图上表示长期固定的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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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6 潮信表中,地点位置经纬度注至整分,以分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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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近海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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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0 在比例尺大于1:300万图上,表示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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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1 近海油、气田及生产设施 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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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2 井口 9.18.2.1 在比例尺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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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3 海底电缆、海底管道 9.18.3.1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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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助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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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1 海图上表示的助航标志包括灯标(灯塔、灯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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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2 不同比例尺图上选取助航标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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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3 各种比例尺图上均应区分灯塔、灯桩。外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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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4 扇形光灯的扇形区域在比例尺大于1:10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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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5 灯标的注记主要包括节奏、光色、周期、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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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6 助航标志的名称、编号在该海区最大比例尺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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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7 助航标志除根据基本资料进行表示外,还应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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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信号台(站)、海上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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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 比例尺大于1:10万图上,应详细表示各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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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 1:10万~1:19万图上,表示指挥船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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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 1:20万~1:49万图上,只表示港口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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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航道、锚地及各种海区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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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 航道 9.21.1.1 比例尺大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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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 锚地 9.21.2.1 比例尺大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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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3 扫海区界 9.21.3.1 比例尺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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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4 禁区界线 9.21.4.1 禁止抛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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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5 其他海区界线 9.21.5.1 港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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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对景图、对景点及方位引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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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1 对景图和对景点 9.22.1.1 对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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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2 方位引示线 在比例尺大于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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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方位圈及磁差(磁偏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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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1 方位圈在全张图上配置2~3个,对开图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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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2 磁差 9.23.2.1 比例尺大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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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要素的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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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1 被图廓所截,与图内主要水域不相连接的小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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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2 一些半封闭水域和情况复杂、变化频繁的河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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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3 图上距海岸线150 mm以外的陆地要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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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4 海部要素省略区域套印浅蓝实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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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水深资料不充分区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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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 图上一些多礁或多珊瑚礁水域,如未经充分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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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 两种资料的测量时间不同,致使等深线无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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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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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注记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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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注记分为地名注记、专有名称注记、说明注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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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注记的文字一般为汉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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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地名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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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地名采用原则 10.2.1.1 中国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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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地名的统一 根据本规范编制的不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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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海洋、港湾等水域名称注记 根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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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岛屿、礁石等名称注记 孤立的岛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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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岬角的名称注记 岬角(包括嘴、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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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中国居民地名称注记 根据居民地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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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外国居民地名称注记 外国居民地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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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山名、水系名称注记 根据比例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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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专有名称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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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说明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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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符号的说明注记用于进一步说明符号的性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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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范围的说明注记:如阅图号、接幅注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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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说明文:是独立的文字部分。内容少的配置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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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图上各种说明注记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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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整饰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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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罗马字母拼写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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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 地名附注汉语拼音或罗马字母拼写地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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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加注英文注记的规定: a) 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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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编绘原图和印刷原图的改正、校对、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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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编绘原图和印刷原图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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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为使新编航海图具有良好的现势性,在海图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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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根据航海通告改正编绘原图和印刷原图时,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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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印刷原图送工厂后,直到上机印刷前,应继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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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航海通告改正后,须在图廓外小改正栏注出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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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编绘原图和印刷原图的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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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编绘原图和印刷原图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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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印刷原图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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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编绘原图和印刷原图的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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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印刷中的编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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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印刷中的编绘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印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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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印色方案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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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航海图采用黑、黄、紫、浅蓝四色印刷。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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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海部浅水域的分层设色范围见表3。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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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分色样图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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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凡印刷原图不是分版编绘的,制版前应制作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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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分色样图应清晰、整洁、易于判断,并应在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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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彩色试印样图的校对、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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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彩色试印样图应首先由工厂质检人员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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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制图作业单位应根据GB/T 14477对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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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印刷成图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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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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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航海图出版后,如果海区情况发生变化,图上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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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航海图的小改正是海图的使用者和保管者根据航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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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当海区发生较大变化,航海图失去现势性且不能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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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当海图的库存不足需要添印时,应根据航海通告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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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标准的附录)航海图编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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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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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世界总图及大洋总图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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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海区总图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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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航行图和港湾图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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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 编号的分区 世界海洋分为9个大区,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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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 各位数字代表的意义 A4.2.1 第一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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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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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 关于顺号 A5.1.1 地理顺号:均围绕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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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 在将来可能要制作新图的地区,应留出足够的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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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3 跨区图的编号 A5.3.1 跨中国海区和邻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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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4 成套相同(或相近)比例尺航行图中个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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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5 当二级区范围较大,需两幅以上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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