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

    •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与道路

    • 1.0.3 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

    • 1.0.4 道路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 2 术 语

    • 2.0.1 城市道路 urban road 在城市范围内,

    • 2.0.2 快速路 express way 城市中距离长、

    • 2.0.3 主干路 maor road 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

    • 2.0.4 次干路 collector road 与主干路

    • 2.0.5 支路 local road 次干路与居住区道路

    • 2.0.7 常规照明 conventional road

    • 2.0.8 高杆照明 high mast lighting

    • 2.0.9 半高杆照明(也称中杆照明) semi-high

    • 2.0.10 截光型灯具 cut-off luminair

    • 2.0.11 半截光型灯具 semi-cut-off lu

    • 2.0.12 非截光型灯具 non-cut-off lum

    • 2.0.13 泛光灯 floodlight 光束扩散角(光

    • 2.0.14 灯具效率 luminaire efficie

    • 2.0.15 维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

    • 2.0.16 灯具的安装高度 luminaire moun

    • 2.0.17 灯具的安装间距 luminaire moun

    • 2.0.18 悬挑长度 overhang 灯具的光中心至邻

    • 2.0.19 灯臂长度 bracket projectio

    • 2.0.20 路面有效宽度 effective road

    • 2.0.21 诱导性 guidance 沿着道路恰当地安装

    • 2.0.22 路面平均亮度 average road su

    • 2.0.23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 overall unifo

    • 2.0.24 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 longitudinal

    • 2.0.25 路面平均照度 average road su

    • 2.0.26 路面照度均匀度 uniformity of

    • 2.0.27 路面维持平均亮度(照度) maintaine

    • 2.0.28 灯具的上射光通比 upward light

    • 2.0.29 眩光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者亮

    • 2.0.30 失能眩光 disability glare

    • 2.0.31 阈值增量 threshold increme

    • 2.0.32 环境比 surround ratio 车行道

    • 2.0.33 交会区 conflict areas 是指道

    • 2.0.34 (道路)照明功率密度 1ighting po

    • 2.0.35 远动终端 remote terminal u

  • 3 照明标准

    • 3.1 道路照明分类

      • 3.1.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

      • 3.1.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

    • 3.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

      • 3.2.1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

      • 3.2.2 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

    • 3.3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 3.3.1 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

      • 3.3.2 在设计道路照明时,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诱导性。

      • 3.3.3 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应考虑城市的性质

      • 3.3.4 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交通控制系统和道

    • 3.4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 3.4.1 交会区照明宜采用照度作为评价指标。交会区的照明

      • 3.4.2 当各级道路选取低档照度值时,相应的交会区应选取

    • 3.5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 3.5.1 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混合使用的商业区、居住区人

      • 3.5.2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机动车道没有分

      • 3.5.3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人行道路照明,当

  • 4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 4.1 光源选择

      • 4.1.1 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主干路

      • 4.1.2 道路照明不应采用自镇流高压汞灯和白炽灯。

    • 4.2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 4.2.1 机动车道照明应采用符合下列规定的功能性灯具:

      • 4.2.2 商业区步行街、人行道路、人行地道、人行天桥以及

      • 4.2.3 采用高杆照明时,应根据场所的特点,选择具有合适

      • 4.2.4 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

      • 4.2.5 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

      • 4.2.6 通行机动车的大型桥梁等易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采

      • 4.2.7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较

      • 4.2.8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镇流器与光源的安装距

  • 5 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

    • 5.1 照明方式

      • 5.1.1 道路照明设计应根据道路和场所的特点及照明要求,

      • 5.1.2 常规照明灯具的布置可分为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

      • 5.1.3 采用高杆照明方式时,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灯杆安装

    • 5.2 道路及与其相连的特殊场所照明设计要求

      • 5.2.1 一般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常规

      • 5.2.2 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面交

      • 5.2.3 曲线路段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半径在10

      • 5.2.4 在坡道上设置照明时,应使灯具在平行于路轴方向上

      • 5.2.5 上跨道路与下穿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2.6 立体交叉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为驾驶员

      • 5.2.7 城市桥梁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中小型桥梁

      • 5.2.8 人行地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天然光充足

      • 5.2.9 人行天桥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跨越有照明

      • 5.2.10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2.11 飞机场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飞

      • 5.2.12 铁路和航道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5.2.13 天文台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

      • 5.2.14 对有照明设施且平均亮度高于1.0cd/m2的

      • 5.2.15 植树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道路

      • 5.2.16 居住区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居住区

      • 5.2.17 人行横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均水平

    • 5.3 道路两侧设置非功能性照明时的设计要求

      • 5.3.1 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的行道树、绿化带、人行天桥、

      • 5.3.2 应合理选择装饰性照明的光源、灯具及照明方式。装

      • 5.3.3 设置在灯杆上及道路两侧的广告灯光不得干扰驾驶员

  • 6 照明供电和控制

    • 6.1 照明供电

      • 6.1.1 城市道路照明宜采用路灯专用变压器供电。

      • 6.1.2 对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

      • 6.1.3 正常运行情况下,照明灯具端电压应维持在额定电压

      • 6.1.4 道路照明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6.1.5 配电系统中性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线的导线截面,且

      • 6.1.6 道路照明配电回路应设保护装置,每个灯具应设有单

      • 6.1.7 高杆灯或其他安装在高耸构筑物上的照明装置应配置

      • 6.1.8 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

      • 6.1.9 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S系统或

    • 6.2 照明控制

      • 6.2.1 道路照明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合理

      • 6.2.2 道路照明采用集中遥控系统时,远动终端宜具有在通

      • 6.2.3 道路照明开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宜为15lx;关

  • 7 节能标准和措施

    • 7.1 节能标准

      • 7.1.1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照明功率密度(LPD)作

      • 7.1.2 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7.1

    • 7.2 节能措施

      • 7.2.1 应按本标准第3章有关条款的规定,合理选定照明标

      • 7.2.2 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提出多种符合照明标准要求的设

      • 7.2.3 照明器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源及镇流

      • 7.2.4 气体放电灯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85。

      • 7.2.5 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以外,在深夜宜选

      • 7.2.6 应选择合理的控制方式,并应采用可靠度高和一致性

      • 7.2.7 应制定维护计划,宜定期进行灯具清扫、光源更换及

  • 附录A 路面亮度系数和简化亮度系数表

    • A.0.1 亮度系数(q)为路面上某点的亮度和该点的水平照

    • A.0.2 根据亮度系数的定义,可按下式进行亮度计算: 式

  • 附录B 维护系数

    • B.0.1 道路照明的维护系数为光源的光衰系数和灯具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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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制定本标准。